※ 引述《Dreamer77 (追夢)》之銘言:
: 合約 以及口頭都再次說明禁養寵物 但房客終究養了
: 養了也就算了 把房間門 和木地板都抓壞
: 然後現在房客也跑了 留了一堆垃圾和籠子 和 屎尿 聯絡不上
: 遇到這種的惡房客 各位房東會怎麼做
最近也遇到類似的問題,出租的是整層公寓三房兩廳。
第一次看屋時沒有跟對方提到寵物問題,後來簽約前有用LINE告知,
正式簽約的合約上也有附註如有發現立即中止並賠償一個月。
但目前房客打死不認有養寵物(貓?),只有聽到貓叫聲。
詢問的結果都是打死否認..
好像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也只能等約到期了?
有點小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