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簽約是一年 一年之後房租續繳但無簽約 所以已轉為不定期租約
前些日子房東打過來說要簽約然後暗示房租要漲
我直接回說目前已是不定期租約 調漲不是你單方面說調就能調
後來就開始軟硬皆施 說不重新簽約的話房子要收回 /不漲價再重新簽約 /以後想回市區找工作要收回自住之類
反正過一陣子就會有不同的理由
目前我的想法是 :
怎樣都不重簽 真要談來上法院談 讓法官來判斷你是不是真的要自住
貪得無厭一直想漲價的房東真令人厭惡
作者:
noob9527 (怒伯9527)
2017-08-21 17:17:00挺想知道用自住當理由拿回 通常法院判決有沒有偏向哪方
作者:
sichi (希奇)
2017-08-21 17:33:00不重簽可以啊 但你就是得滾
作者:
s425247 (s425247)
2017-08-21 17:50:00某種程度來說你也算是奧房客
作者:
s425247 (s425247)
2017-08-21 17:53:00又不是只有漲房租這個選項XD 是不會找其他房子嗎 仗著自己是不定期約就不想要重簽約 顆顆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æ¥ç¸¾è½‰æ©Ÿè‚¡)
2017-08-21 17:54:00我還滿同意四樓的 :)
搬家費大概要花三萬 你出?說些風涼話 你是房東吧 呵呵難怪這版之前查不定期一堆錯誤訊息
作者:
s425247 (s425247)
2017-08-21 18:05:00原來這個算風涼話~敢發文不能給人批評喔 搬家費三萬換個便宜的房子阿 還不是打平你不也貪小便宜不想搬?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æ¥ç¸¾è½‰æ©Ÿè‚¡)
2017-08-21 18:09:00你只是想討拍拍嘛
人家想漲 你不接受就搬阿 都已經是不定期了 又不是合約跑到一半突然要漲
以上都喜歡每年被漲房租喜好搬家 厲害 我之後會再更新後續 房客當自強
交易本來就要雙方都能接受 今天你無法接受 房子是別人的 那你就搬 自然會有能接受的人來承租 合情合理
只要是自備整間房子家具的人 一定會很度爛一直漲房租的 吃定你搬家花費高只能吞下去 你們愛吞就不要在那扯後腿不想吞的人
作者:
skylin (自由翱翔)
2017-08-21 19:32:00問題是,你已經轉不定期租約了啊大哥...好處是 不用綁約,或提前解約被扣押金。壞處是 房東如果不想租你,前一個月通知,你就得搬家你如果覺得住起來不錯 想長住,當初應該簽久一點合約,房東說再簽約也沒錯,租約本來就是雙方合意約定的事情,反而會比較有保障喔!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21 20:55:00所以你要求的是房東房子要一直給你住。不能漲價也不能請你搬走?我很好奇你為什麼不願意續約。感覺是合約到期前你就不續約故意想弄成不定期租約
作者:
u87ck6 (御木)
2017-08-21 21:10:00房東沒有欠你,好嗎?
房東不管讓契約變不定期, 處於弱勢地位, 自己也要檢討說兒女要成家, 家人要搬去住, 收回自用就好了. 先提漲租重簽....我們家不定期的房客還算好商量, 說不租, 雖不想搬還是搬了.
奧房客,要趕你走還不難嗎?只是好房東不想給你難看而已
作者:
wbar (MAYBE)
2017-08-21 22:44:00不定期租約,得隨時終止。月租方式在一個月前通知就好。要符合土地法規定,房東就先收回自住即可。房東依法終止租約後,若你不搬走就是侵權和不當得利,最後賠了夫人又折兵
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17-08-21 22:49:00你可以不重簽啊,房東一個月前叫你滾你就得滾
作者:
sichi (希奇)
2017-08-21 23:23:00對於只有自己對的奧房客 不用多說甚麼啦 自己於法無據甚至打算違法也要賴著 根本不覺得自己有錯該檢討咧只要講得不合他的意 大家就都變成有錢人房東欸 真好真好那原po請問一下 我房子在哪 我怎麼不知道我有房子是房東?房東要不要自住 根本就沒違法 干你屁事 以為法官會鳥喔
搞不清楚狀況的房客耶,如果你不想被漲租金,你當初就簽長期的,這樣才可以保障你。你現在並不占理、不占法
作者:
tello (妳高興就好~)
2017-08-22 01:13:00房東想漲就漲有夠無恥的。。魚肉房客真是畜牲。支持原PO合理續住。房東硬要你搬除非補貼搬家費用,不然法院見。
作者:
guani (如果有一天™)
2017-08-22 03:40:00不定期就是任何一方前一個月告知就可終止合約。告知不需經對方同意即生效。
作者:
s425247 (s425247)
2017-08-22 05:38:00房東沒硬要他搬阿 是原po不想被漲價哈哈不過真的告上去費用不知道會不會比搬家費多呢?
作者:
adeadway (adeadway)
2017-08-22 07:40:00房東沒主動談續約變成不定期就處弱勢了,請神容易送神難
作者:
siaojing (自肥只有自胖而已)
2017-08-22 08:41:00垃圾房東真多,依法論法房客有理也能這樣嘴人,你們以為房東想漲就漲喔?去跟法官說啊
作者:
s425247 (s425247)
2017-08-22 09:00:00垃圾房客也很多不過房東都說不漲價重新簽約了 原Po也是不要 看來是故意弄成不定期約的吧顆顆
作者:
chiick (雞暴北)
2017-08-22 09:36:00這種推文態度真的是…畢竟房子也不是你的=_=;不可能你說了算啊…
作者:
siaojing (自肥只有自胖而已)
2017-08-22 10:52:00有點法治概念好嗎?不要都憑情感決定對錯,民事上契約決定一切,既然是契約誰說可以單方面變更?除非有法定事由比如說收回自住,不然就乖乖照契約去進行啊
作者: lover333 (思知行果) 2017-08-22 11:44:00
如依法要你搬走,也是得走,不過看房東是否有依法報稅,禮尚往來,依法行政XD
作者:
yulien2226 (5566lovetaiwan)
2017-08-22 12:45:00大家去看看不定期契約的規定吧...
作者:
s425247 (s425247)
2017-08-22 13:05:00要舉證自住太容易了 問題是原Po要不要賭而已
作者:
rekun ( )
2017-08-22 18:15:00推文的口氣很差喔 難怪會跟房東吵起來
不管要不要自住房東想收回房子不行?太好笑了房子產權是你的東西嗎?而且你又是在沒簽約租期狀態下房東要拿回自己的東西有什麼不對?你就上法院看看到時候是誰占理啊?
作者:
siaojing (自肥只有自胖而已)
2017-08-23 12:28:00又一個以為房子是自己的就可以隨便收回的房東,不定期租賃就還是有租賃關係存在,有種就在房客拒絕搬離的情況下轟他出門啊
租房子不簽約,還自以為是?為什麼不好好簽約,既然要住,就簽約啊~怕多付房租,租給你這種人真正衰啊,根本就是仗著本國腦殘法規欺負人。
作者:
siaojing (自肥只有自胖而已)
2017-08-23 22:54:00不是法律腦殘,是房東腦殘,不定期限的租約就還是租約,到底是為什麼覺得不定期限的租約就不是租約了?怎麼不說房東貪婪任意亂加房租?有多少商圈是因為房東看別人賺錢了眼紅想漲房租害別人做不下去的?
我覺得是腦殘啊 不定期租金在國外有漲幅限制, 台灣要法庭議定, 不是腦殘是什麼? 法院跑流程很快速嗎?漲幅限制的意思是不超過就可以漲, 台灣房地稅都加了,不定期要漲房租, 對不起, 上法院說去, 都要上法院了,哪當然直接把不定期房客弄走, 省得麻煩
一般來說 簽約一年後都不會再簽約 變成不定期租約 可能是房東怕你突然搬走 房子會空著一.兩個月,所以要用重新簽約 不然漲價來防止你搬走,我覺得這房東不優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24 05:37:00不不。一般房東不會這麼做的。住宅不是店面。沒特殊原因屋況只會舊。所以有好房客的情況下是不會想漲租或趕走的。除非是問題很多的房客。租約到期會用漲租做藉口不想租給這樣的房客。這案子感覺上是房東在合約到期前要續約並用漲租的理由不續租。但是房客很會玩法律。故意不續約然後匯租金弄成不定期租約
單純就是想漲房租 不然我住好幾年了東西壞了我也沒在叫房東出錢修的 上面說啥一個月前知會就能叫房客搬走的不知道是哪裡來的神奇法條 呵呵另外房東懶得搞了 他要確定久了房子不會變成我的就是之前有新聞說房子租久了被租客賣掉 他很怕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08-24 13:43:00不簽續約是台灣人良善的本性造成的,這早該改掉了我媽以前也是不簽續約,被搞一次以後就變成年年簽了趕走惡房客也沒上法院去追償,摸摸鼻子吞下去,真氣死我不過有個好處啦,我媽對房客不再過度良善了to B 你房東是不是單純想漲租,這裡沒有人知道你是房東肚子裡的蛔蟲?很了解房東家裡的狀況?這都是你片面看到的,或許有其他原因,但你不知道這幾年房租漲了不少,你卻完全沒漲租,租金或許已經偏低我回文中提到一種情況,若發生在你們身上,你看得到原因?還有那個神奇法條是土地法100條-1
我一直不懂,為什麼房屋租貸要在土地法裡規定,快100年前佃農時代的產物?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08-24 15:05:00因為法治教育部不普及、人民太善良、立委太懶惰還有一些歷史遺物還沒處理,法律要改也很麻煩
原來你房東派的 難怪這麼偏袒 房東 反正我的事情解決了 你媽被惡搞過還是怎樣是你家的事 少在那邊推測別人的事一篇經驗文讓很多房東不開心了 =)
作者:
PVZVT (花開花落)
2017-08-24 15:56:00我是房客一族,但也不知道原po在得意什麼?這種處事態度真的不敢恭維...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08-24 16:45:00我是管理人,同時也是租屋族,我跟我房東就不會這樣處理今年五月才又主動續約而已,一次簽三年
神奇的法條是民法450,這樣說並沒有錯,只是終止的理由要符合土地法100條。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08-24 16:46:00東西壞掉我也不會自己修,也是跟房東講該房東處理的就是讓房東處理家電我有出錢的,就是冷氣壞掉要換新的時候我跟房東協調,他原本要花15k買一台爛的,我貼價差換一台日後搬走,機子留給房東要是馬桶壞掉,我才不自掏腰包勒除非是我使用不當弄壞的
"Brightheat: 的不知道是哪裡來的神奇法條" 我上面回的是這段。
大家幹嘛浪費時間跟他解釋,擺明不合他意的都是房東阿?
一出口就回髒話,不同意見的都是房東。偉哉“房客”!
作者:
israelii (chris)
2017-08-26 01:51:00房子又不是你的,房東當然想漲就漲,想踢誰就踢誰。不然房子幾千萬付假的啊
作者:
Miahh (忙)
2017-08-26 15:33:00哪來的根據這麼理直氣壯啊?
作者:
TennisC (兩年多)
2017-08-27 01:49:00房客立場也噓你阿,什麼鳥觀念
作者:
yesmans (一起say YES吧!!)
2017-09-01 17:54:00腦袋真的有X
作者: t0241682 2017-10-14 19:12:00
你不接受就搬走,你罵房東的立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