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
我9/1搬進新的租屋
事前房東並沒有告知屋子有漏水之事
看房兩次也都沒有遇到雨天
結果搬進去隔天下大雨
讓我發現漏水的問題
房東是說天花板那裡以前是天井
他會再請人來做防水
其實心中略感不舒服
因為搬家前我已至新家打掃過了
再讓工人來做防水我又要重新刷地一遍
想想算了
至少房東有心想解決
然後是進來後第三天傍晚
剛好遇到隔壁鄰居
他問我知不知道十幾年前這裡有人輕生
我說我不知道
他就說我的房東怎麼可以不講,我有帶小孩這樣不好
他說事實如何他不好講,他請我去問派出所或里長
後來問派出所跟里長,他們說不是很清楚可能時間太久了
里長說問鄰居是最清楚的
我想說直接問房東好了
結果房東才說
那是十幾年前的事
而且那人是在救護車上走的
其實我對這是有禁忌的
這讓我不舒服
再來防水是已做好了
我跟房東說要是颱風來下雨有漏水我就要搬走了
請問
我這樣能拿回我兩個月的押金嗎?租金也能一併拿回嗎?
這需要到消保官那裡申訴嗎?
老實講
我搬來後基本上都是睡不好覺的
一定要老公跟小孩都陪著我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