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6的新聞。
金溥聰為此再告馮加重誹謗、公然侮辱罪。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馮光遠無罪,但去年12月
底法院認為「混蛋、爛咖、下流胚」部分有罪,依公然侮辱罪改判馮罰金5000元定讞。
金溥聰對馮光遠另提民事訴訟求償1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北院今天判馮光遠賠15萬
元,全案可上訴。
所以那三個用詞已經是超過情緒用語並被法院認定符合侮辱。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言詞負責
。我會同時提民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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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Tywin。我建議你用詞收斂一點。今天sp只是暫時不跟你計較而已。你以為你沒有罵
的太過頭嗎?
【綜合報導】高雄區漁會漁業專用電台代理台長凌文富,去年7月間不滿部屬陳桂姬上呈
的公文內容,竟在辦公室眾目睽睽之下,將公文丟擲在地,並辱罵陳女「太幼稚了!」陳
女提告後,高雄地檢署偵查認定,凌文富的行為已觸犯公然侮辱罪嫌,將他起訴並向法院
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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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各位。這邊沒有版主使用版規做規範。但是身為公民請守法。觀念相左討論可以。但
是用攻擊性的謾罵侮辱詞語就後果自負
包含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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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病」多數人覺得不是髒話,不過用這個詞說別人可能會失去5張小朋友。一名56歲
郭姓男子今年6月間與路人陳姓女子起衝突,他便當眾嗆對方「你不覺得你自己是神經病
?」,氣得陳女報警提告妨害名譽,因此被判5000元罰金。
後來民事賠償是3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