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初 房東說要漲房租1000
所以也重新簽了契約。
月中 房東說要把房子賣掉,
說有人有意買房,也要求我們幫忙開門讓仲介帶人進來看房子。
後來仲介告知房東我們養寵物會有味道,
(但當初跟仲介簽約租房,仲介說可以養寵物)
房東以此為由要求我們搬走,
答應會退回本月租金 +2個月押金。
這2週我們努力找房,看房,打包整理 ,
結果現在房東似乎房子沒賣出去,
問我們房子找到沒?
又說要照著契約走。
感覺被房東當傻子耍,感覺很差,
如果搬走 會不會變成我們違約?
請問大家,
有甚麼方法可以保障我們的權益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