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幫租的套房
每個月25日匯租金
租期是1/30~一年 押金2個月
沒住滿租期要提早退租
提早退租要被扣一個月這個理所當然
因為公司事務不一定住的滿一年
在找新房子的時候不是很順利, 9/28告知房東說要住到10/29
中間來來回回有改過幾次時間
後來9/30搬出, 希望10/1能點交, 房東說當天沒空
約定了10/4約定(後來因公司這邊時間無法配合)
實際搬出日是9/30 (*10月份房租9/25公司己匯)
房間也打掃乾淨沒有損壞任何設備
房東開電器行就在樓下,不甘不願的上來點交
退房時10月份房租還是被全額收了
理由是租金就是一個月
實際上, 9/28日告知房東要退租時他就帶人來看房了
嘛, 租金就是一個月無法分段算我也算是認了
分享給大家, 搬離前還是預留時間
不要像我一樣, 時間都抓太緊結果只多住一天就被多收一個月的租金
(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