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 約滿表示不續約卻繼續住

作者: kiloM (km)   2018-01-03 12:44:53
四個月前約滿詢問房客是否續約
他表示不續約,不過直到現在還沒搬
前陣子因為個人因素比較忙
所以一直沒跟房客談
沒簽約也沒收房租
目前想收回租金跟房子,不過他似乎想耍賴
東西已經搬的差不多了但對於房租一直不太想給
我這邊只有他兩個月的押金,有辦法追討剩下的兩個月租金嗎?
作者: s221080 (才志超群)   2018-01-03 16:23:00
他願意搬走就很不錯了,反正你也沒時間處理房子,或許可以當作多賺了兩個月的房租?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01-03 16:43:00
先想辦法讓他搬離。並點交之後終止租約。然後再去民事法庭提告支付積欠租金。走民事後簡單的。大約一小時就可以辦好。之後會先有個調解會。然後寄信至房客戶籍地給他家人表達他積欠房租。寄到民事訴訟的寄件地址也寫房客戶籍地。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8-01-03 18:17:00
大概也不用終止, 不續約不搬, 那是期滿不搬, 一般租約到搬遷日為止, 收取1倍違約金, 房客現在應該倒欠你6個月, 搬的差不多, 限他一星期內點交, 沒什麼破壞或積欠水電, 看要不要跟他討房租或違約金, 像樓上講的搬走最重要, 太忙的話, 去公證或者找代管吧
作者: sichi (希奇)   2018-01-04 00:57:00
當然可以追討 爬文上網查不難
作者: ms0308372 (JEFF)   2018-01-06 14:03:00
四個月也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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