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房東,前年五月貸款在台南安平買了大樓,三房二廳二衛+平面車位
(家人都在台南,本想去那裡工作才買,結果後來在高雄工作)
目前因為我沒住,所以租給一戶家庭(母+二個孩子)
因為我一開始也搞不懂狀況,想說有人幫忙顧房子就好,
她們開價一萬就隨便租了一萬給她們,房客一開始就簽二年,這個月到期,
我有想要賣掉,剛好明年銀行說可以賣了(綁三年約),說跟房客說,所以讓她們續租一年
看她們很可憐,一樣是租一萬
因為我經濟壓力很大,老家的房貸要我繳一部分,每月1萬5左右,
加上現在在外地工作租屋,一個月要6500元
真的有點負荷不來,台南的貸款我一個月要繳1萬6千,等於自己倒貼6千
我都存不了錢
以後不會去台南住,之後會回老家
昨晚房客打電話來盧,她們要再租二年,(簽約那時她是跟我媽在聊天,我跟她女兒簽)
她說怎麼只寫續租一年,她要二年,說我寫錯了,我說我之前就跟你講過了,我明年要賣掉,
她一直說搬家很麻煩,搬家很花錢,她家具很多,她們很窮,沒有頭期款買,要我繼續租她
我很怕明年到期了她們還是不搬走,請問可以怎麼做比較好?
昨天煩惱到睡不著,很怕她們硬住不搬走Q_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