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注意 可直接跳文末著色部分)
小妹在外工作10年
每次歸還租屋都是
1請清潔公司打掃兩遍以上
2修好所有我期間忘記提醒房東該修的東西
3保養傢具
4通水管
5換新燈泡
6繳清所有到期日前水電
7洗好所有窗簾
一直因為零扣押金記錄相當自豪
即使有時候這些費用快抵上押金了
但我始終覺得住起來很開心幫房東多做一點我也很開心
因此不大能理解那些狂抱怨房東的人是怎麼樣的心情
誰曉得人生在世,終有一天換我被打臉
因為一直很小心謹慎
這次租屋也先行詢問房東要用哪一種方式簽約
房東後來是拗自己的律師朋友(沒付錢)擬條約然後簽約時錄音
簽約是有註記水電部分是簽約當下時“預繳且已繳清5000”入房東帳戶
但事實上是房東拿她的帳本跟我們說因為她裡面已經先交錢(後來證明她起始交給我們的
帳戶只有4000多塊)給水電預扣所以那5000她要現場拿走
現場其實學姐有質疑是否要更改條約備註,但因為時間有限加上我們看到“簽約時已繳清
”就認為很清楚,所以還是簽下去了
(事後證明還是該寫這位女士自稱已匯入水電向房客索取預繳金額現金blahblah)
時間過去了一陣子
到要搬出去時我依舊執行我的搬家SOP(花費大約上萬)
結果這一次簡直就是讓我想一秒義憤捅人的慘痛經驗
事件一
因為我水電溢繳了大概有8000塊,所以希望她能在扣完後期水電之後退錢給我。
房東就開始失憶兼跳針說一開始是給我們4600起算所以要扣掉…無論我怎麼解釋甚至翻出
合約上“簽約時已繳清”跟她理論她就是不停跳針,最後放大絕說她很忙很累看不懂?!
於是我就詢問可否請擬條約律師當第三方來解釋,她居然說我很討厭律師,妳自己去找他
…
後來我打算迂迴戰術,先請他還我押金其他之後扣完再說(事後證明還好有做這一步)
事件二
事後我回家不停打電話給律師打算直接要錄音檔都聯絡不上,結果收到一封簡訊還短少床
墊(一開始我們因為都略有潔癖是婉拒這項傢具的)
開始覺得房東應該是這幾天被什麼纏上了吧,那個說我們互助互信的人是現在鬼附身嗎?
氣到回她我們現在都是自用的床墊(而且都是三萬起跳有購買記錄,她可以拿出證明是提
供這麼好的東西嗎?)後來她就來電一直亂,說什麼也沒給我們扣押金,但清潔公司掃得
她很不滿意之類扯半天現在我又沒還她床墊 ,我只好一句打斷她
“拿證據來吉我吧…”
房東秒閉嘴。
事件三
當初說好原樣留在房內的一些小用品(垃圾桶,掃把之類的),基於“互助互信”原則也
沒有沒有加註在合約上我應該恢復到什麼程度,返還房屋那一天她居然要我全部幫她丟掉
(掃把堆啊…您是本來要組哈利波特校隊嗎?)
我就說不行妳說是原樣不關我的事(其實一般狀況下我是會幫忙的,但我的互助互信態度
已只剩下互砍的慾望)
然後又來了經典回答!!
“這不是我買的啊…”
我這時很想哭真的…很後悔沒有聽從室友一開始的建議用4K錄完整間屋況
但因為此時間點是剛拿回押金然後她又手去摸窗框說你看有灰塵,我也有點自認好像這次
掃不太乾淨,只好幫她清掉掃把堆+脆化到一提就碎的水桶+乾到可以一秒割喉的抹布。
事件2+3其實因為都是馬上解決加上傢具部分有合約註明,所以還算解決了(只是心裡真
的很想捅人)
水電預繳的事情一直到晚上9點還在吵,後來我就以禮貌字眼勸退她,但我的大意就是“
不要再亂了,老娘躁鬱症快發作,滾”
其實重點都不是我那些戲謔的字眼(純粹想用這樣淡忘我痛苦的回憶)
重點就是合約沒有寫清楚幾樣東西
1款項部分(最好細項到很囉唆的地步)
2傢具部分(這現在很多人都知道要拍照列附表。是我太傻覺得和藹可親的老夫妻…所以
第一次沒自己拍就踩地雷)
3房子原貌及返交時扣除時間正常損耗應達到的狀態(這我新租屋的做法是直接一起看屋
然後錄音錄影當場問答)
我就被一句互助互信給害成這樣
雖然我知道不能期待因條約寫清楚就可以避開一切衝突
但是還是提供經驗讓大家參考
另外,事後請其他朋友看過合約,其實認真去調解可能不會輸至少可以拿一半回來,但真
的累了。但她再讓電話響起一次,我一定馬上送件!
我自問下一次應該不會秒變身成惡房客,但那幫助房東愛房子的心真的已經死了。
哦…不會有下一次了,因為我被激到下次應該會直接買房,然後祝福這位房東身體健康,
拿了我多的錢要記得做功德嘿(然後我每天祈禱您碰到超兇狠完全可以火力全開跟您吉到
底的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