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修繕熱水器及其他問題

作者: season3127 (琇淳)   2019-01-11 20:56:34
先謝謝版上各位大大
我的租約是從107/9/1-108/9/9
(因租金繳交日從1號延至10號,房東更改契約從10號開始)
當初於合約載明雙方同意於租約到期前不可解約。
問題1-熱水器噪音、漏水、水溫水量不穩
約莫從10月底開始熱水器會發出怪聲音,一開始大多在我跟男友洗澡後出現,隨著日子過
去,逐漸變得很大聲,且沒有一定的規律時間,有時就連我白天在家睡覺都會被嚇醒。
11/5跟房東提出噪音問題改善,到現在兩個月過去,師傅來修理5-10次(未準確記下每次
修繕時間),師傅調整過螺絲、加裝洩壓閥、更換頂樓加壓馬達,最後更換熱水器及蓮蓬
頭。
目前漏水已改善,可是噪音、水溫、水量問題依舊沒解決,在12月底時和房東為了修繕之
事通電話吵架,我也表明會給修繕寬限期至2/5,若到2/5仍無法修繕好,將會去外面付費
洗澡,並且要求房東支付這筆費用做為賠償,而房東要求我去樓下另一間空屋洗澡且她支
付水電,我提出「若她房屋或傢俱有損壞可能會要求我賠償」的原因不接受,最後無共識
。在2/5前我租金準時繳交且未少繳。最近一次於1/6與房東再度溝通與協調下次修繕時間
,當時有再提醒寬限期一事,房東表示「若再有問題,我也盡力了!到時候可能要透過調
解委員會來處理」。
#註:最先是因為噪音問題開始修繕,後來陸續有其他問題,一個越修越多問題的概念(
心累
我的問題是:
我提出這樣的補償是否不合理?
若合理,那看房東的意思似乎是不打算支付洗澡費用,若是上調解委員會,我是否可以請
求法定解約(或約定解約)並退還押金,不支付違約金之類的衍生費用?
問題2-租屋處是房東自行找工人隔間為6間套房,我們住C房(如圖)。
https://i.imgur.com/xICVpUA.jpg
9月剛入住時,房東很常一早7.8點進自行開租屋處的大門進來,在陽台走廊巡視,看到有
擺放東西就會在走廊跟陽台嚷嚷問說「這是誰的,走廊不能放私人物品,陽台雨衣跟鞋子
是誰的」等等,到現在也會時不時就上樓自己開門進來。
我的問題是:
6間套房都租出去了,即便只是租屋處的共同大門而非房門,他這樣未經授權就開門進來
有沒有問題?
問題3-床頭櫃潮濕發霉
https://i.imgur.com/NGhJiJz.jpg
如圖,前兩天晚上更換床單打開床頭櫃才發現,連櫃子的門都有黴菌,自己放在裡面的抱
枕也遭殃。自己平均1個月至少會開一次床頭櫃,之前使用都未曾看見發霉,只有這次一
開就發現了。房間有對外窗天天開,只有睡覺嫌吵會關,同是木製的衣櫥沒有發霉問題,
自己的木頭桌子兩張也沒事。
隔壁房客為防黴菌,用過漂白水擦掉,但還是繼續長,為此已經砸6000多元買除濕機天天
開,只要出門就是把所有櫃子衣櫥都打開除濕,但是他的床頭櫃跟我一模一樣。
我的問題是:
(這題是幫隔壁鄰居問)
除了自己開冷氣除濕,買除濕機開除濕,還有什麼辦法嗎?租屋時並不知道房子很潮濕。
真的謝謝各位給的意見,不論批評或指教都虛心接受,若是我自己有不對的地方也請不吝
賜教謝謝大家。
作者: operatorm (mijang)   2019-01-12 06:18:00
床頭櫃,1看就是夾板櫃,便宜無好貨,房東不換櫃就搬,電熱水器用久零件疲乏,修不好就換新的,死不換新就搬,你搬家就不用承受這些鳥事電熱水器也有分品質,便宜無好貨,噪音/水量/熱度都有影響
作者: pajero (happylife)   2019-01-12 11:07:00
1房東應修好熱水器,妳到外面洗澡不能要求他支付,因為他有提供其他地方讓你洗2房東可以自由出入公共空間33潮濕是氣候問題不能歸咎房東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9-01-12 13:30:00
修繕延遲或不完全的處理方法,民法上是,1. 自費修理,扣在租金中 2. 終止契約。 你去外面洗澡,要房東支付,這種要雙方同意。
作者: season3127 (琇淳)   2019-01-12 17:01:00
O大 已經受不了想解約搬家,但就是怕押金被扣著回不來
作者: nutype77 (nutype77)   2019-01-14 10:45:00
漂白水是清洗黴菌,並未防黴,可用防水漆或蠟油做防護純木材都會有黴菌問題,所以木材製作過程會浸藥水,藥水好壞與浸泡時間跟價格都有關,遇到比較差的板材,可噴透明防水漆或者常態性擦蠟油或市面常見的碧麗珠都蠻有功效用來防孳生源隔絕使用關於熱水器會有怪音,個人猜測是不是儲熱桶式的熱水器,通你都說共同大門,房東當然有權進出,那屬於公共區域
作者: season3127 (琇淳)   2019-01-15 20:34:00
謝謝版上各位,這次熱水器公司來終於修好,說法是前面師傅只有安裝卻未調整過所以才會問題持續下去。至於問題2.3也已明白,非常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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