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可能打得有點不清楚,
詳細的情形是:
上個月和一間家庭式分租的房客
(他是二房東,租了整戶的家庭式,其他的房客都是跟二房東簽約的)
確認好要租其中一間房。
我也北上前往看房,
並於通訊軟體中明確表示本人確定要租了。
但因為這間房目前有租人
(當時二房東表示該人因為無工作,房東又是個謹慎的人,簽約的房客都需要提供工作或
學生證明才能租房。所以二房東沒有跟房東告知有這個房客,該無業房客也沒有和二房東
簽約),
正好我打算七月中搬入,
所以二房東表示他會請這個無業房客租到七月中讓我簽約接替住入。
結果剛剛二房東突然致電給我,
表示他剛剛才得知, 原來這一個無業房客之前就有跟房東簽約了,
所以很抱歉我不能租了 。
想請問這樣的情況,我跟二房東的口頭契約(有通訊軟體對話為證)到底做不做數呢?
自身租房經歷少,遇到這情況有點傻眼,不知道應該如何應對。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