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關於押金問題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21-05-28 21:29:29
※ 引述《ttnnee (ttnnee)》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8nDl3DB.jpg
: 之前是簽公版租約
: 日期是到4/15還沒簽新約
第 451 條
租賃期限屆滿後,承租人仍為租賃物之使用收益,而出租人不即表示反對
之意思者,視為以不定期限繼續契約。
: 今天5/28跟房東說6/15要退租
: 房東說要提前一個月說
: 所以要扣半個月的錢
: 請問這樣合理嗎?
: 因為對這部分不了解 向上來問問看~
:
作者: ttnnee (ttnnee)   2021-05-29 01:24:00
了解了~謝謝解說!
作者: falconwind (皇家村長)   2021-05-31 16:37:00
亂解釋法條 出租人=房東 承租人=房客需要一個月前通知的是房東方好嗎?不定期租約房客是比較有利的一方好嗎
作者: kivenQQ (阿里山的美日出)   2021-05-31 21:17:00
超過期限,出租人是房東比較吃虧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1-05-31 23:27:00
前項終止契約,應依習慣"先期"通知。租金月繳一般就是一個月啊
作者: lg99y99   2021-07-06 02:55:00
https://i.imgur.com/JU2Kj0R.jpg這是我查到的,不知道法條有沒有改https://i.imgur.com/04eo9wl.jpg這樣看來原po應該能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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