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我們與房東簽了合約至2022/8月,
但因近期房東要將房子賣出,並手寫一份合約我們簽署
內容大致上是說
1.已告知我們要賣房,而且他們有找仲介了,這樣他們不方便帶人看房,要我們同意配合
仲介帶看。
2.若有買方要購買我們需在三個月內完成搬家,若在三個月內完成搬家最後一期租金不收
取。
因為當時已明確告知希望住到合約期滿,或能有談妥賠償的方式,
但房東感覺沒有想要採納任何意見。
若以買賣不破租賃的方式,我們是否可以堅持住滿整個合約期。
因為手寫契約內讓我們感覺房東想以自己為主,
但又不希望我們提前搬走,因為在還沒賣出去之前他只有收我們租金作為生活費,所以希
望我們等找到買家再搬,但一來一往其實也造成滿大的困擾了,合約在去年才續簽而已,
請問我們可以以什麼方式自保居住權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