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只是一個暫時回教育界的小小代理老師
去年因為腳骨折,每天上下四層樓很辛苦
外加每天還要騎車往返大概1.5小時
剛好原本租約就要到期,就租了在學校附近的小套房
當時房東一直堅稱她房子不是地下室
合約也宣稱是按照定型化契約擬定的
我的錯在於太急著想搬家
再加上當時剛開完刀才兩個月,不能久站
就胡亂簽約了,事後一看合約才發現完全是不平等合約
(這裡我自鞭數十,大家可以不用鞭打我了)
當時又要提供工作證明,我也提供了
床墊請房東換,因為原來的早就不能使用
搬進去前房東不知道哪裡搞來一個二手的
後來因為修繕問題發生過好幾次糾紛
例如:冷氣突然滴水,我放在底下桌上的東西全毀
房東說不關她的事情,找來的師父很兩光
明明有椅子可以用,但後來卻站在我的床和枕頭上和我講話
所以一離開我立刻把床單和枕頭套換掉
今年六月底又遇到設備修繕的事情
首先,冰箱關不起來(太老舊、膠條壞了)
傳訊過了10天才看,然後跳針說是我用壞的
我本來試圖和她溝通,說提供給我的時候就是很舊的冰箱
這是自然損壞,如果是新冰箱,那麼才能懷疑是我用壞
她就開始跳針說~你憑什麼要用新冰箱!
Hello...我只是陳述事實,從頭到尾也沒有要求過要換新冰箱
後來,冷氣不冷,基本上冷氣沒開時都沒有溫度數字
開了之後只會顯示遙控器上面設定的溫度
但真的不冷!
約維修時間又遇到問題,她指定我幾月幾號幾點在家
要不然就得不鎖門讓師傅自己進去
我都有說週末我得回老家照顧媽媽,請約平日
她狂鬼打牆,要我把事情排開,後來訂的時間還是週六
(我媽是完全臥床的病人,所以週末都是我輪班照顧)
我說算了,那我暫時吹電風扇好了
結果她就說要找校長評理
結果學校的兩個主任還有其他同事都接過她的電話
當然校長也接到,還約談我,叫我要好好跟房東處理這件事情
我跟房東說鬧到別人的辦公地方太過分了吧
她說這是言論自由
然後告訴我她向來都有房客的公司電話
也習慣有糾紛就是打去找房客的老闆"協調"
這算是騷擾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