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想請問一下
幾年前租屋時有簽租約 租期一年
期滿後就一直續租到現在
每月1號支付全月租金
最近要準備退租了
假設月中或某一天退租的話
是可以按日計算嗎?
還是一定要支付全月租金
實務上或法規怎麼規範的呢?
就要搬家了。
也不希望因為這個跟房東關係變不好
感謝各位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21-07-30 12:59:00全月計算記得提早一期通知房東
作者:
gman1975 (DaMao)
2021-07-31 12:42:00我是有提早兩個月和房東講 畢竟 住了七八年 也是有些情分在
簽月租,要日退,準奧客思維(日租玩法又不同,你受的了
如果你覺得有情分,可以跟房東詢問,但房東要求以月計算,法律上是合理的實務上就是你雖然是不定期,但原來的契約和現在租金都是約定月租金,民法450和453也都提到先期通知,租金以期計算,就不是以日計算的了
作者:
vulwei 2021-08-01 01:32:00可以按日但房東也可以就是日租的價格
日租其實大部份的狀況是違法的,而且不定期承原契約而來,原契約就不是日租金了
日租違法,可以檢舉。通常不會有事,只是要準備租約跟公務員說明,房東如果八字跟承辦不合,那就看著辦沒事是指一般收月租然後解約時給方便日結,那種真的搞日租套房跟旅館業相衝的,那就真的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