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合租其中一人提早解約

作者: evomichael (大麥克)   2021-10-27 17:31:38
這件事情是家裡弟弟在外縣市
與朋友合租一間老公寓家庭式的空間(兩房一衛浴和廚房與客廳)
合約目前到明年6月底
弟弟朋友因為一些原因
決定12月底到1月初要搬出
合約當初簽的時候
是一式三份(三份完全一樣,並不是房東跟弟弟一式,房東跟朋友一式)
房東(甲方)
弟弟跟朋友都列(乙方)
合約中租金一個月20000元(弟弟跟朋友當初口頭合意每個月每人出10000元)
且一式三份的合約中並沒有註明誰用哪個房間都是寫整戶的門牌
合約上押金部分兩個月40000元(並沒有註明兩人各20000元)
弟弟跟朋友當初口頭合意各出20000元
現在朋友主張他退租與弟弟無關(視為兩人跟房東各簽一份不同合約)
他最多損失自己部份的押金20000元
後續每個月20000元房租弟弟要一個人負擔
但弟弟覺得不合理(視為跟房東簽同一份相同合約,只是三人都各拿到一份)
弟弟覺得朋友有義務把他剩下6個月的10000付完
目前他朋友還是堅持他的想法
有先與房東知會可能有這樣的情況
房東目前的想法是
"同意朋友退租並先退還朋友部分押金20000元,且幫弟弟降租到17000元"
"若以上條件不同意,視為弟弟與朋友皆違約,押金共40000元不退還"
對於弟弟一個大學剛畢業沒幾年的年輕人
17000的房租依然負擔太高了
他沒辦法接受
家中幾位有在擔任房東的長輩也認為朋友和房東的做法其實都有違合約
目前談判陷入僵局
想請教一下怎麼做比較好
感謝各位
作者: lawer1314 (lawer1314)   2021-10-27 18:40:00
先看租約關於提前解約怎麼約定,得否提前解約或有無違約金!不然若是約定不得提前解約,則回歸雙方協議;或是約定得提前解約但約定2個月違約金,上述兩種情形房東扣兩個月押金的作法並無不妥喔,頂多後者可能可以用新法最多扣一個月跟房東談談看!你弟跟室友間之內部如何分擔與房東無關!所以直接請要解約的室友要嘛找人來承接租約不然就是獨自承擔違約所應付出的不利益!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21-10-27 18:55:00
找人接續約吧 然後朋友提早退也不該退押金
作者: auauu03 (auauu03)   2021-10-27 19:32:00
請房東叫朋友找租客呢,若找到就不扣押金,畢竟也是不小的數字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21-10-27 21:15:00
解決問題的話,就是快點找人來合租法律來說的話,誰簽乙方,誰就要負責一個擺爛,房東就找另一個乙方違約,就照違約走,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不想違約的話就是你弟弟每個月繼續支付2萬元
作者: 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2021-10-27 23:25:00
不用講朋友不用當的氣話 去談談只賠一個月的主張跟房東談拖越久 只是浪費更多時間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1-10-28 07:16:00
房東是在逼你弟一起違約嗎? 先搬的兩萬全退,要走完約的每月多七千....
作者: abluelos (abluelos)   2021-10-28 09:04:00
選擇違約都搬走是最簡單的處理方式 越拖越花錢按合約的"弟弟跟朋友都列(乙方)"就是任一人跑路 另一人要走完全部合約 或者違約要看合約是否得提解終止租期以及必須多久前告知終止租期按現在才10月 1月初才搬走只要合約得提前終止租約 一般來說就是只扣一個月租金如果合約是不得提前終止租期 兩人一起違約最省
作者: gman1975 (DaMao)   2021-10-28 10:07:00
跟人合租 真的好多問題!最後朋友都做不了
作者: gunsel (gunsel)   2021-10-28 14:44:00
正常狀況下朋友應該要支付租約5個月的50,000,扣除保證金表示他仍須支付30,000;但因為房東有降價,所以朋友應支付35,000-20,000=15,000
作者: windsson (小威)   2021-10-30 00:14:00
下次學乖了不要這樣簽約1.不要跟你無法掌控的人或無條件付出的人合簽同一份約2.沒有解約條款的約要想想自己能否負擔腦袋有洞才會答應讓房東退朋友2萬然後房租改1萬7y變成那個朋友完全沒損失就能提前搬走,莫名其妙然後留下來的人還要每個月多付7k把那2萬拿來把17k租金再降到13500還比較實際怎麼會是退給要烙跑的人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21-10-30 21:49:00
要這樣簽約沒關係,合租通常是為了省錢支付較少的費用可以享受一個家庭的所有設備(客廳廚房...)記得,合租的人彼此之間,多簽一份合約
作者: mujiigem (狂想曲)   2021-10-31 22:26:00
若是立場調換,換作是你要先搬走,你還會付清搬走後的房租嗎= =提早解約的那方,又不是連押金都要拿回,哪有什麼叫做「義務」要付清後面的房租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1-10-31 23:12:00
https://i.imgur.com/DnkRM8f.png不得提前解約,就是要履約到完的意思付清後面的房租正常啊
作者: abluelos (abluelos)   2021-11-01 02:54:00
沒有一定要付到滿期 不租到滿期的 就是押金被扣光(依合約)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21-11-02 03:42:00
實務上是扣押金,但那其實很不合理....因為我國押金太低了以後大家還是把提早終止租約的約條款寫清楚一點吧
作者: sakujira (Sakujira)   2021-11-02 04:35:00
談錢傷感情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1-11-02 06:46:00
沒錯啊,所以那種以為兩押很足夠解決一切的不知道在想啥。如果像社宅主張沒保證人,三年租金付清,看他會不會說押金不要,後面租金和他沒關係,擺爛人太多,擺爛的狀況還千奇百怪而且租客最多兩個月解約,契約簽不得提前終止,房東說最多給兩個月違約金,然後房客在指定期限一定要搬離,看跟房客方提前終止難度有一樣嗎?
作者: corlachang (可樂)   2021-11-02 13:03:00
不得提前解約,房客硬要走人,除了違約金以外,未到期房租也是要付清的。問題在法律強硬規定百姓自房出租只准收兩個月上限,所以房東只能靠民事訴訟討房租。而這上限只有適用百姓,政府不用,像某次社宅出租,房客沒擔保,押金就是你整個租期的租金。
作者: abluelos (abluelos)   2021-11-02 19:42:00
不得提前 而房客提前退租 不就是違約 合約有明文違約金=等值兩月租金的押金 根本沒有一定要繳滿 按違約來處理你都違約了 哪來的要按約繳滿本身違的約"就是要租滿期"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1-11-02 22:00:00
https://imgur.com/a/AiuqkJs 那是錯誤的, 只是因為實務上兩個月押金最好扣, 但實際上基於契約自由, 不得提前解約, 基於契約自由, 違約金可自行約定那份內政部的相關函釋文件有好幾百頁, 有興趣自己去翻
作者: abluelos (abluelos)   2021-11-03 20:01:00
上述是按上述合約=>違約金=2個月雖然違約金可以自行約定實際上 有認真審閱合約的話這種不得提前就扣兩個月的合約根本不會考慮去簽 尤其是合租租屋族本身就是有變動的可能性大更別說是違約金比2個月還高的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1-11-04 08:43:00
https://i.imgur.com/DGTD8X4.pngpo沒有貼出契約原文,只有說約定不得提前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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