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近期成交了一戶在內湖區的房子
由於目前正在長期外派中
至少一年內都不會返台居住,因此想出租
有幾個問題想要請教各位房東前輩:
1. 目前規劃1月中交屋,而我預計2月中要返回外派崗位,可以帶看、簽約的時間較短,
一般來說這樣的時間是來的及出租的嗎?還是應該直接交由代租代管協助處理?
2. 承上,由於返回外派崗位後至少一年後才會再返台,中途若房客臨時退租或頻繁有東
西需要修繕是否會很麻煩,請代租代管會比較妥當?
3. 對我來說請代租代管的推力是我想要親自篩選房客,所以也想問如果真的請代租代管
,我可以要求他們把人選分享給我讓我挑選嗎?還是會全權交由他們決定呢?
4. 帶房客看房是一般都是只有房東單獨帶看嗎?因為我是30歲以下女生,有點擔心人身
安全或是會被看沒有XDD
5. 想出租的物件是3年新成屋,會附全新日系品牌變頻冷氣、冰箱、洗衣機、床架床墊、
沙發,沒有第四台與網路。走路到內湖站4分鐘,室內15坪,目前想開$35000,管理費另
計(有參考過同棟開價),不知道是否合適?或是還有需要附贈什麼設備會更有吸引力?
懇請各位前輩指教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