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根據我的經驗總結的一些心得
用條列式寫出來
背後都是血淚就不詳細展開講每條背後的原因
1.上班族 學生 外國人 優先
業務 自營業(攤販) 日夜顛倒(含夜班) 身有刺青者 沒租屋經驗者 請三思
租男房客優先租女房客
2.首月押租金絕不能妥協
3.租約建議公證更進一步可要求良民證
這也是未來趨勢 保障雙方權益
4.雖然法律是寫積欠兩個月以上租金 但其實能透過在租約內附滯納金等名目
還有水電瓦斯網路等費用與押金相抵
這也是為何法律寫兩個月但是業內常常能在一個月內趕人的原因
但請務必在合法合理內 最好也給相關法律背景朋友先過目
5.除了得與不得 應與不應記載事項外
規則那些可以那些不行一定要講清楚 搞懂自己要找得房客
6.看房先殺房租的 直接謝謝不要聯絡
先小人在君子 寧缺勿濫 也不要拉低品質
7.任何形式的口頭承諾請當放屁 務必留存訊息保障雙方權益
8.錢能解決 都是小事 並且要思考 如果是房客是怎樣感受
以上隨手寫一些通則 沒有絕對
相反例子也遇過
歡迎推文討論
最後祝大家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