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新手房東~
第一次就遇到租客,留了言就消失不見了
整屋的垃圾+生活用品、錢包、電腦都在
連乾糧食物儲備都在…..
就只是人消失了~當然也欠我房租
然後,我很怕,就選最安全的路
提出房屋遷讓訴訟~判決書也下來超過一個月了
當然,我是勝訴~對方完全沒出庭
然後因爲從我沒收到房租開始已ㄧ年了
裁判費等告訴費用我繳了快10萬~
ㄧ年房租+10萬訴訟費~隨便也3-40萬以上
還不包括,我準備清理房子跟重新裝潢喔......
還有強制執行費~
隨便抓,算欠我50萬好了~
會有約40多歲的中年人~
就這樣被房東告,然後取得債權憑證
時不時擔心被查財產、甚至被我封了戶頭…..
人生還長~
剛欠租時好好講,我就幫你清不求償
當初為什麼不好好出面,看怎麼處理?
莫名其妙就欠人(我)這麼多錢?法院認證
我查他、可是乾乾淨淨的人~沒任何刑民事紀
錄。
這種房客心態是什麼?
有些人來信詢問,跟本拿不到錢、我幹嘛花大錢打訴訟,人都不在直接清空不就好了。
鄉民說的好!俗話說赤腳不怕穿鞋的~
我也知道他沒錢~留了ㄧ大堆東西給我、垃圾就算了。錢包、私人信件、電腦等小價值東
西,連紅包也在...跟律師討論完後~覺得設局可能性很大
房客讓我清空、再反告我,說什麼我裡面有好幾百萬或金條等什麼的
屆時就算有錄影、跳海都洗不清......何況轄區派出所及里長均不願幫忙
所以就打了訴訟~目前整體還沒結束......還在等判決確定書
等結束了,會在版上發表心得~
預告~這場完還有再訴訟~兩訴訟加起來絕對賠超過50萬以上
所以我真的不知道,40多歲大好前途有老有小的人為什麼要這樣?
欠租第一個月時我都有講了,有困難跟我說!交接好你就可以搬了
我扣押金就可走了~彼此好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