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縣外介聘時,只服務兩學期的相關問題

作者: fhie (fhie)   2015-02-25 15:04:01
想請教各位先進
要申請縣外介聘時,若在該學校實際服務只滿兩學期
規定中提到
"惟於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二學期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
經服務學校同意者,得申請介聘"
而調動理由並非是結婚的話
需要怎麼證明生活不便的事實呢?
然後要怎麼呈現服務學校同意呢?(有甚麼可以參考的表單嗎?)
煩請大家不吝相告(若不方便公開,亦可私信)
感謝大家,希望想調動的大家都能調動成功!!
作者: bellbell (好久不見)   2015-02-25 21:21:00
剛剛在教師版看到修正成要服務六學期才能介聘。
作者: meira (幸福需要持續努力)   2015-02-26 14:58:00
基本上,只要校長同意,都可以調動。但有些縣市執行規定很徹底,可以請學校人事問問。
作者: Frobel (幼稚教育之父)   2015-02-26 16:29:00
只要學校同意即可 就算沒有理由我們學校去年就一個剛考進來 一年調走的沒有任何理由 但不知道修法後如何 適用舊法就是看學校
作者: justdo (好好過)   2015-02-28 16:06:00
看你在哪個縣市還有當時進校時,縣市政府有沒有特別規定
作者: wernny (搖擺鴨鴨)   2015-02-28 17:30:00
也是有考上到學校不到一年,因想懷孕而回到故鄉去!!教評會有通過,聽說是在會議上用苦肉計!!
作者: vesia (歐帕)   2015-02-28 22:28:00
都不用想了,新的借聘規則已經統一綁三年了
作者: Jet8888   2015-04-01 21:25:00
我們人事說不會這麼快用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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