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hie (fhie)》之銘言:
: 想請教各位先進
: 要申請縣外介聘時,若在該學校實際服務只滿兩學期
: 規定中提到
: "惟於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二學期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
: 經服務學校同意者,得申請介聘"
: 而調動理由並非是結婚的話
: 需要怎麼證明生活不便的事實呢?
: 然後要怎麼呈現服務學校同意呢?(有甚麼可以參考的表單嗎?)
: 煩請大家不吝相告(若不方便公開,亦可私信)
: 感謝大家,希望想調動的大家都能調動成功!!
應該這樣說
生活不變沒有ㄧ個很清楚的明文界定
也是有人硬要扯學校太偏遠要轉車才能搭高鐵,讓他返鄉不便
因此其實不用去想什麼很刻意的理由
您要先掌握的是怎麼進行的SOP
就是先跟人事以及處室主管告知一下,說希望可以返鄉服務所以會提介聘
然後按程序提簽呈,至於格式自己googleㄧ下
簽呈打好送出,貴校就會開教評會審議
不過自己要先有認知啦
未滿兩個學年申請,教評會是可以否決調動申請
若學校願意放行那恭喜您
不願意放行也是有可能
您可能會覺得很無奈,這樣感覺不確定性很高,而且沒有ㄧ個可依循的標準
但實際情況就是這樣
介聘本來就是人性的試煉
當您有機會體驗過介聘協調會
就會發現真的什麼狀況都有
什麼理由都不奇怪
所以平常心來面對和處理即可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