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今年有幸在南投縣擔任資源班代理教師
最近敘薪單剛發下,對於起薪薪級有所疑問
還望各位前輩能不吝指教
情形是這樣的:
我目前的資格為
1.具有國小普通科教師證
2.修畢教育學程(無特教學程)
3.教育大學教育系畢業
我在跨科代理前已知
1.學術研究費會打八折
然後我以為起薪薪級應為190級
但在近日看到公文派來的敘薪單
卻是將我敘在170級這個級別
令我有所不解
1.170級算是一般大學畢業不具教育學程,我已修畢但且有教師證,難道是學程不符合也
會影響敘薪嗎?
2.我詢問過人事主任跟縣府人事處,似乎也沒有有力的依據,跨科就視同無教師證,真的
是這樣嗎?
經過一個下午在各處室間的電話詢問,實在非常不解,還希望各位有經驗的前輩能給予指
點,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