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oky520 (尋找幸福)
2016-07-30 11:53:29八月即將到來 失業補助的相關問題也隨之而來
看了本版及teacher版最近的文章
發現今年文章底下的回覆 跟往年比起來有所不同
自己有些疑問 已利用信箱詢問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雖然對他們的回覆不抱任何希望 但總要有聲音出來
以下為我詢問的內容 希望和大家分享討論
如有相關法律專家更好 畢竟我不是這方面的專精者
作者:
Mieke (慟...)
2016-07-30 12:01:00原po思路清楚,讚
作者:
Mieke (慟...)
2016-07-30 12:08:00請問可以複製你的寄嗎?又要寄縣市勞保局嗎?中央帶頭約聘低薪,難怪勞工都苦哈哈
作者:
boky520 (尋找幸福)
2016-07-30 12:10:00可以唷 寄縣市勞保局好像也不錯
作者:
csw066 (wen)
2016-07-30 12:22:00推!!而且找代理代課的工作為什麼不能被視為有工作意願?另外回原校或考到其他學校也不能請??那勞保局乾脆將條文改成"與前工作性質相關均不得申請!"(而且對象還要是全體勞保就業保險的保險者!)
作者:
oSCo (SC)
2016-07-30 12:26:00你贏了
作者:
jiunda (黑鏡框)
2016-07-30 12:55:00一定要推!
作者:
Bao (the man)
2016-07-30 13:34:00很厲害!!
作者:
yingjhu (Hua)
2016-07-30 13:37:00推!
作者:
gina924 (gina)
2016-07-30 13:44:00感謝先進
借標題問,那請問長期兼任呢?同事去申請也被說資格不符
作者:
kakio (星星的淚光)
2016-07-30 13:58:00同校續聘的話 這樣有工作意願嗎?已經確定有工作了其他工作會去面試?面試上了就會去?發文不是地方政府是勞動部,政府政府是函轉給所屬就服中心
作者:
rayking (黃阿伯)
2016-07-30 16:24:00感謝您為代理老師發聲
作者: shakepi (kuga) 2016-07-30 17:42:00
推推推
作者:
Zhuyiii (cutcut_)
2016-07-30 17:50:00推!
作者:
kakio (星星的淚光)
2016-07-30 19:45:00噓樓上,根本就沒有求職意願,怎麼符合請領資格。如果你告訴我,就服中心推介的工作面試有上你就會去
樓上你別激動,我是有求職意願的,但我期望薪水43000,沒有人聘我罷了,如果一般公司願意出這個價,我是會去的喔~
作者:
Mieke (慟...)
2016-07-30 20:26:00去年有就業服務站的約聘人員來這裡噓代理教師貪婪 不知道樓上的是否也是呢?
作者:
melluu (蒼天有淚)
2016-07-30 20:33:00錢的問題阿 如果其他工作薪水超過代理老師的就會去阿~
作者:
quero (相依偎)
2016-07-30 20:42:00推推!!
作者:
argot (要一直走下去)
2016-07-30 20:48:00感謝您的發聲
資動部就不用抱期望了,鬼島上有資動部下有階級內鬥!
作者:
st9292 (勿忘初衷)
2016-07-31 00:39:00推~
作者: wibo (絨絨..絨絨) 2016-07-31 00:49:00
順便加一條既然認定我們有工作不得請領,為何又要繳失業的國民年金
接聘的時候 就已經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會失業了…這樣還可以說是非自願嗎?
作者:
csw066 (wen)
2016-07-31 18:19:00作者: ken7387 (OPEN換LOCK) 2016-07-31 18:41:00
推!
某噓文K大,感覺你是故意來鬧的.有家庭的代理老師兩個月都沒有薪水的日子請問你有經歷過嗎?無法認同你自命清高的說詞!沒有將心比心噓個屁!就算是就業服務站的約聘人員,還是能領12個月薪水憑什麼來這裡噓代理教師過得爽?我們是自願失業的嗎?某K大,這裡不是公務員版也不是公務約聘人員版要指責代理老師你還不夠格吧?!如果政府不願意給這錢是不是應該有配套措施呢?誰願意暑假兩個月發慌的無薪假?你不爽可以不要看,不要來這裡指責代理教師我們用心考試全省跑透透的辛苦請問你體驗過嗎?如果能跟正式一樣的福利,誰願意拉下臉去申請『失業補助』!公家機關的約聘人員待遇都比代理老師好!口口聲聲指責代理老師鑽漏洞,請問你們有問過我們願意與否嗎?簡直莫名其妙!你是府方的網路打手嗎?那請問對於流浪教師的去留政府有何實質作為?該修的學分該有的教學經驗都有為什麼要我們過著暑假辛酸的無薪生活?合理的申請失業補助卻又要被嚴詞拒絕,這對我們來說何其公平?
作者: Taku1003 2016-08-01 00:40:00
推!希望可以有效果
老實說現在七八月好難過日子,只靠老公一個人真的不夠又有小孩,現在真的靠娘家媽媽幫忙,以後領薪再還不懂代理教師為什麼就不能請領,確實日子好難過下去!!!
直接去跟部長抗議比較快吧.....為了美化失業數字就不讓申請
作者: gillhedy (重新開始) 2016-08-01 08:36:00
所以可以申請嗎?
不過你100%在14日內推介吧…所以有人不敢先生啊………
作者:
l32 (逗陣吃苦ㄟ日子)
2016-08-01 11:44:00今去電問,若已考上了 就不能申請了
作者:
Solstice (ELLIE)
2016-08-01 13:06:00剛剛打電話去預約,也是說考上就不能申請(新北)
作者:
csw066 (wen)
2016-08-01 14:20:00如果拿第五項第三條這一點來申訴呢?(有另一篇說如九月投保單位為教職則不予發放...)如就服中心推介的不符期待(媒合公司薪資低於失業補助金額/工作地點離居住地大於30公里),自行求職(教職)有何不可??
作者:
GTF (小牛哞哞叫)
2016-08-01 16:53:00寫信詢問的結果是推給勞動力發展署......
所以一堆人沒上正式不敢生小孩是過心酸的哦?而且代理43000휱0個月,不夠用,看妳怎麼花吧,月薪30k有30k的過法,量入為出……不就跟一堆手拿蘋果六來申請低收的小孩有幾分像啊保守算年薪40萬也沒很差,比你低的家庭多的是,愛每月搞到月光……怪誰?
作者:
boky520 (尋找幸福)
2016-08-02 00:06:00R大 申請理由 在法條並沒有限制 法條根據事實來判定今天確有事實 於法就該給申請 若真的如你所說 請修法制止而不是針對特定身分予以限制
作者:
pinkjia (哈哈)
2016-08-02 01:25:00謝謝你
R大你的意思是代理教師都是月光族?每個月要扣掉勞健保,哪來實領43000?況且有家庭的人如果有小孩生活基本開銷就會比較大,難保小孩不會生病或者有意外傷害等,這都是額外開銷!雙薪夫妻在暑假變成單薪就因為對家庭有多一分的責任才會去申請失業補助請你自己組成家庭然後生了小孩後再來怪罪代理教師量入為出!相信很多人平常也有儲蓄,不是你說的那麼卑劣!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說風涼話的卻在岸上拍手如果夫妻雙方都是代理教師,暑假收入等於零!這些狀況你考量過?發文前請三思,嘲諷他人並不會比較快樂!沒有人說自己是因為10個月薪水花不夠才去失業補助!你的言論也未免太過偏頗!如果代理教師能獲得續聘,如果暑假一樣有薪水可領還會有人來嘲諷挖苦我們申請失業補助?人前努力奔波考試乏人問津,人後失業申請補救卻被當成落水狗一般追打,推文挖苦還沾沾自喜,奇觀!再者,不管單身也好有家庭小孩的也好,基本開銷之外也是有人要給老父母孝親費,被你稱為月光族的代理教師們,何其無辜?暑假兩個月沒有薪水還要開銷你真的有搞清楚為什麼我們要申請這筆錢嗎?租屋/養小孩/孝親費/生活所需 這些都不用錢??劈頭就指責代理教師是月光族,憑什麼!
呵呵沒本事開正式又要指責代理今天要是全國代理一起罷工我們再來看有哪間學校可以準時開學,有需求又不給福利合理的申請又要哇哇叫,長眼睛沒看過這種的
都要錢啊,但量入為出。某樓說法跟卡債族真87分像。你沒財務規劃能力嗎?現實上一堆工薪家庭比代理年收40、50萬低,工時更長。人家不需要用錢?更何況公立代理平日超鐘點,又不扣退撫,碩士學歷,實領55kup大有人在………
R大,錢要怎麼花說真的跟你一點屁關係也沒有,請你找出能夠說服人的論點再來,加油!
某R一看就知道是來酸的 還自以為正義魔人 領55k的大有人在 領30k。10個月的也大有人在啊。法律就這樣規定有資格就申請。輪不到你來說三道四。這就像是你公司規定你今年達到業績。可以分紅2個月。之後卻又更改規定,理由卻是比你努力但業績不好的人,更需要這筆福利,而不發給你紅利,你做何感想。少在我面前自以為正義。
作者:
kakio (星星的淚光)
2016-08-02 16:16:00樓上公司更改業績獎金規定,有沒有違法??公司更改規定獎金變少,不爽就不要做就好,代理教師兩個月沒有薪水,也沒人逼你當有本事全國代理教師一起罷課,真的是該爭取自己的權益
作者:
kakio (星星的淚光)
2016-08-02 22:08:00依法是先辦失業認定,不是一開始就能辦失業補助的
失業一個月以上可以辦認定。V15歲以上 65歲以下。V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 且非自願性失業。V辦理求職登記。14日內無法完成推介就業. V續聘問題也是學校說了算 也不構成詐欺條件。 等你真的拿到聘書才算數再來就算公開甄選上了 學校有公告了。 知道還有教評會嗎。就像面試一樣。 教評會不過。照樣可以不錄取你。所以除非真的拿到聘書。才能確定真的有工作啊。 有些人就不知道這些。就開始酸。都上了 還要來申請 blabla的。正常生活 我們去加保險。保險公司會清楚告訴你理賠資格條件。也簽訂契約了。 出了事。保險公司為了不想理賠。額外增加了理賠條件限制。告訴你我們不理賠。請問這樣有合法嗎。
規定就是規定,白紙黑字,何必為難勞發署。全世界沒有一個制度是專門為某個族群設立的想幹某個行業要就牽就,不要牽就就往教育部抗爭不知道有什麼好吵的失業補助也是國家的錢,大樂透少一個號碼就是沒中獎為人師表,向柿子軟的單位爭取自己的利益,很難看
作者:
boky520 (尋找幸福)
2016-08-02 23:06:00請大家理性討論 勿帶情緒性字眼 不然只好刪推文了 謝謝
作者:
boky520 (尋找幸福)
2016-08-02 23:08:00就事論事 不論是何種身分 都可爭取權益 感謝
所謂權益,也必須在現行規則下執行,這是基本。法治社會就是依法行事,違反程序的事情應不能被接受
作者:
boky520 (尋找幸福)
2016-08-02 23:12:00是的 所以我就是站在這個前提下 去詢問相關單位目前的疑問 1.函到底具不具法律效力 是等同法律 還是命令2.在我8/2的PO文 那個例子就可申請 這是我第二個疑問
我倒覺得應該修改。才是解決問題根本。不然就是把代理教師聘期延長到7月底。就沒這問題產生了。 他新規定。那一般勞工 7月失業 .8月申請失業認定 9月底過後沒勞保才能核發。這期間三個月沒收入。是要逼死誰。我今年也沒申請。所以我要說的是很明顯就是申請資格認定有問題。但死不改
作者:
boky520 (尋找幸福)
2016-08-02 23:17:00突然想到 以前教甄都七月中才考 代理考試八月才開始現在教甄提早 也變相影響了大家
失業給付是給找不到工作,需要一直尋職的弱勢者請領如果都有原工作的新聘,還去請領,那就是假尋職一些人為的判定要件,不能無視。
If教評會(面試)沒過。我到時再去申請。2個月後才核發下來。喝西北風?
作者:
boky520 (尋找幸福)
2016-08-02 23:23:00所以在討論串中 自己已知沒有用 這就是人為部分呀 是否
法規有所謂人為判定的部分,例如防堵已經預知會續聘原工作的人,請領國家的失業給付。
很多人包含閣下都是認為代理教師就是有新聘又去請領。真不應該。但是我說過 一切都要拿到聘書才作數,為了保障權益。可以先去申請。等學校確定聘書下來,才去放棄失業補助。我不懂有何不可
這幾個月的空窗期本來就是代理師本身的職業風險,不能因此硬要請領弱勢者的失業給付。如果因此人為判定沒過,真的沒有很意外。
這空窗期如果延伸到9月甚至之後都沒工作。那是不是弱勢者?
作者:
boky520 (尋找幸福)
2016-08-02 23:34:00職業風險應不屬於討論範圍
我認為代理教師去申請失業認定本身沒道德問題。是一種保障。 勞保本來就是一種保障。如果申請期間。8月底拿到聘書。再去放棄失業認定。這樣一點道德問題都沒有啊
不能你先領完給付了,結果你已經提早如期上工,那會構成詐欺的部分。
作者:
boky520 (尋找幸福)
2016-08-02 23:37:00詐欺的構成要件不是這樣唷
我再次強調我沒申請。單純就有些人先入為主的行為感到憤慨
作者:
boky520 (尋找幸福)
2016-08-02 23:39:00m大 為人師表也是人 這樣說我覺得不太好
如果他接了聘書。拒絕繳回補助。才有可能構成違法問題
失業給付的用意不是這樣用的,被人為防堵也是當然,希望你們有所省思。
作者:
boky520 (尋找幸福)
2016-08-02 23:42:00g大已說他沒有要申請 我自己也沒有要申請唷
當然是有所省思 不然早就跟風了。但是我討厭看到對老師的放大檢視。當老師就不能怎樣怎樣。這種話非常沒意義
作者:
csw066 (wen)
2016-08-02 23:44:00其實只要利用聘期就可以防堵,像是去年高雄的代理老師:聘期到104/7/7,所以104/8/8才能去登記,又偏偏8號跟9號恰逢六日...等到8/10去登記(也就是8/24進行認定),但是新學年起聘日是8/23...所以"依法"就不能申請
作者:
boky520 (尋找幸福)
2016-08-02 23:46:00可惜他們沒有想到這麼好的方法
就像你跟學生說。當學生應該怎樣怎樣。各位老師應該都知道效果如何 就不多說了。重點是還會被歸類為老古板不知變通
作者:
boky520 (尋找幸福)
2016-08-02 23:47:00g大息怒 離題離題了 呵呵 我懂你的感受
C大跟我想法一樣。聘請就可以防堵了。而且也不會影響到現在的失業認定申請沒怒啦。就有感而發。更正錯字。聘「期」
作者:
csw066 (wen)
2016-08-02 23:54:00然後忘了是哪一篇推文的版友所說(看太多篇都亂了...),就像外面的保險公司,一開始的時候是用這樣的條文讓你投保,等到中間陸續發現有人利用巧門或事項申請理賠成功後,就開始修細部條文,這時就算你對修訂部份不同意又能怎樣呢?
唉 悲哀的是我們知道解決問題的最佳辦法 但是政府怎會想不出來。
作者:
tango2 ( ^^)
2016-08-03 04:03:00明明只是小事情都無法解決 其他國家重要大事是要怎麼解決工作那麼好找就不會一堆人失業了 申請後的面試很難被錄取如果不是年輕人 35歲以上的代理教師 誰想聘用 這就是弱勢中高齡的代理老師想去民間企業 根本沒人要錄取阿
作者: hhand (Turning a new leaf.) 2016-08-03 11:35:00
弱勢?要走教師這條路各種環境因素當時都不知道嗎?說自己弱勢,是有那麼可憐嗎?與其在這裡說一堆,不如去找工作做吧!我也實習,代課過,正式教師這條路走不通,換別條走,以後還是有機會再回去,很多人也這樣在生活。要說什麼公平不公平,這世界本來也就不公平,各行各業都有問題要解決,某些老師的想法沒辦法認同,尊重。
作者:
tango2 ( ^^)
2016-08-03 14:03:00到就業服務站提出申請 不就是要換別條路走了嗎?樓上搞不清楚狀況 都說要換工作了 是面試單位不給機會一般民眾可以到就服站找工作 為何代理老師就不行去就服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