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案違憲5月沒下文 葉元

作者: YOPOYOPO (痔瘡小天使。)   2024-11-17 20:11:24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865745
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案違憲5月沒下文 葉元之:民進黨不是最尊重大法官?
2024/11/17 15:44
〔記者林欣漢/台北報導〕憲法法庭今年6月判決,代理教師敘薪應採計職前年資,否則
違憲,教育部必須修法。國民黨立委葉元之質疑,5個月過去了,目前完全沒有下文,代
理教師仍苦苦等待,他批評,「民進黨不是最尊重大法官嗎?怎麼大法官做的決議,只要
不是政治性的,都慢半拍?」
葉元之指出,代理教師計入年資,各地方政府預計共增加4到6億元支出,中央卻不願意補
助,凸顯修正財劃法的重要性,適度修訂財劃法,讓地方增加自主財源,絕對是地方之福

葉元之表示,職前年資計入對代理教師影響很大,因為累積一定年資即可調薪,現在全國
校園爆代理教師荒,嚴重影響教學品質,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代理教師工作缺乏保障,若職
前年資儘早計入,對留住代理教師必有幫助。
葉元之說,他質詢時曾請教育部加快速度,但國教署長彭富源回應,預計11月底,教育部
才會召集地方政府會商,最快114學年度才可以實施。
葉元之酸,「奇怪,民進黨不是最尊重大法官嗎?「怎麼大法官做的決議,只要不是政治
性的,都慢半拍?」「政府到底有沒有想讓教育環境更好?對代理老師好一點有這麼困難
嗎?」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24-11-17 20:44:00
我覺得增加支出是一回事,因為支出增加就要中央買單這很奇怪
作者: terry1043 (蕃薯)   2024-11-17 20:59:00
這是地方的問題
作者: godofsong (本壘)   2024-11-17 21:40:00
葉立委在當新北市議員有假裝質詢侯友宜代理教師的敘薪結果新北市長不斷裝傻,現在又要幫侯友宜出氣,笑死更別說大法官有給縣市政府一年時間處理,他根本無心想處理此事!對代理教師最苛刻的就是朱立倫跟侯友宜!
作者: an123456781   2024-11-17 21:59:00
等等 現在又要推說中央不願意補助嗎
作者: jason4101 (姚)   2024-11-17 22:02:00
這種事情政府裝傻很厲害喔!不是第一次了
作者: cuutieontime   2024-11-17 22:17:00
桃園是怎麼做到的(還補發8-11月)?金門、北市敘薪一段時間、還有竹縣八月就開始?
作者: tomshiou (( ̄︶ ̄))   2024-11-17 22:45:00
這個打官司馬上輸 桃園這樣做本來就正常
作者: an123456781   2024-11-17 22:50:00
其實實際上是一年內修法即可
作者: celestar (celestar)   2024-11-17 23:04:00
所以確定114學年度可以全部提敘?
作者: m1432012165 (翔)   2024-11-18 08:21:00
114學年提敘是必然,但這學年如果有代理老師提起提敘的訴訟救濟,會非常麻煩一年內修法不代表既有法規一年內合法
作者: truffaut (Bon Vivant)   2024-11-18 10:19:00
隔壁都有給 新北市想找人埋單 問題是高雄似乎沒給敘薪
作者: chatbra (不跟沒穿bra的人聊天)   2024-11-18 10:55:00
地方政府違憲,中央買單?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24-11-18 10:56:00
釋憲案判決,確實會有現有法律或命令條文違憲且立即失效的判決,但是這次判決並沒有說立即失效,只有限期一年內修正,也就是說各縣市的原規定,在憲法法庭宣判的一年內都還是有效,並非無效,自然也不會有今年的代理教師申請今年追溯提敘的問題。
作者: lolen (很久沒練琴了 嗯)   2024-11-18 12:40:00
其實這本來應該是縣市政府支出沒錯,但是不少縣市政府裝死拖到明年8/1再給敘薪,同時又不想自己出這筆錢而是伸手跟中央要錢
作者: Xzcas   2024-11-18 13:51:00
可老師敘薪不是看年資 是考核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24-11-18 19:25:00
目前是看代理教師的離職證明,有無記載在職期間表現優良
作者: maple19613 (小楓兒)   2024-11-19 12:28:00
國家公務員的薪資由中央政府買單,合情合理,更何況這樣更可避開地方政府以縣市資源不足,不計代理年資以省錢。政府無非是想用代理是勞工,縣市各自處理為由,來推卸責任。
作者: Ericdion ( 由心出發 )   2024-11-19 14:14:00
根本教育國家都不想顧,難怪問題很多
作者: m1432012165 (翔)   2024-11-19 18:23:00
22樓的觀點不見得全然正確,固然實務上大多採認舊法繼續適用,但這是為了給予機關時間修正避免法規真空,不見得適用此案引述過去大法官許玉珍解釋案中的觀點:既然規範違憲,不管是因為侵害基本權、破壞權力分立或違反其他憲法原則,只要它存在一天,都是正在破壞憲法價值,理當立即失效,才能排除對人權及憲法的傷害,如果各級法院及行政機關繼續適用違憲規範,豈不是繼續實施違憲行為,侵害人民基本權、破壞憲法所保障的價值?我個人會傾向當案件屬於舊法規僅影響行政執行時,應給予時間修正,維持適用(如行政權間的劃分不清),但若有實際上的民眾遭受直接物質剝奪,應可救濟並追溯適用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24-11-19 20:03:00
笑死 財政收支劃分法一搞 連調薪都沒門了 還代理敘薪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24-11-19 21:06:00
你講的那僅是一種理想,也就是基於違憲判決違反基本權的延伸思辨,但是你所依據者其實也僅是個別大法官的少數意見;實際上若真的多數大法官的共同意見,都是認同此違憲法律條文正對人民權利造成重大侵害的話,自然就會有違憲且立即廢止適用之判決,現在之所以沒有這樣判決,不就正代表了憲法法庭不認為現行條文造成人民法益之重大侵害,或說不認為立即廢止所造成之法益保障大於行政穩定性之利益呢?
作者: m1432012165 (翔)   2024-11-19 22:55:00
當然僅是其中一說,但我向來認為先提再說,誰知道法官最後的意見是哪一說呢?所以我也說不見的全然正確就是判斷很可能是無功而返,但可以嘗試
作者: ansonyou0706 ( 小瑞)   2024-11-20 13:13:00
政府繼續裝傻
作者: giunrz (一條魯蛇)   2024-12-16 22:23:00
教育是地方的問題? 原來都不干教育部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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