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偷可] 好噁心嘔嘔嘔嘔嘔

作者: SunSky0126 (昊SunSky)   2019-11-05 12:31:24
※ 引述《Ulmaceae (奎翰)》之銘言:
: 難得我又想發文了(os:不是昨天才發過嗎)
: 這關係到一件事就是
: 現在的社會情況 常常把一件事當成一件事
: 而不是把一件事分成 行為者 與 受害者 雙方來各別審視
: 所以才會以行為者有沒有罪(錯)來決定是否對受害者補償
: 但不論行為者是否有錯
: 受害者受害是個不爭的事實
: 難道受害者不該被合理的補償與照顧嗎
: 還是只要行為者沒有(罪)錯
: 受害者就是活該嗎
: 那麼,一樣的受害者,為什麼會有不同的待遇(依行為者是否有錯來決定)
阿翰說的讓我想到一個不久前看到的車禍新聞。
大意是一位老翁在外界認為基本沒刑責的情況下需要負民法損害賠償的責任。
最大的爭議點在於老翁其實什麼大事(不過有人討論該路段有提示需要先減速再通過,鑑
定記錄上是說其未減速)也沒做,他是被撞上的,不過撞人者除了受傷,同時還失去工作
能力。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會吵的是有一方覺得老翁完全不用負民事責任,因為是對方撞上的。而這群人討論時也把
路口的那段過程簡化,也就是被撞的老翁沒理由要賠對方。
不過就我認知的,就算老翁什麼都做好了,超級完美,只要結果未變或撞人者的損失未降
到零,老翁還是要負民事責任喔~~~
作者: Risha5566 (理沙)   2019-11-05 12:35:00
沒減速就是一種過失了呀 只不過對大家來說都是小錯如果他今天過馬路有減速一下 有確實看左右來車那對方還撞上來一定是對方超速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9-11-05 12:35:00
我也是想到交通方面的例子
作者: SunSky0126 (昊SunSky)   2019-11-05 12:37:00
我的印象中還是要的
作者: Emeow (E喵)   2019-11-05 12:37:00
有隻魚也是類似 撞死酒駕騎士
作者: SunSky0126 (昊SunSky)   2019-11-05 12:38:00
因為一般都沒那麼單純
作者: Risha5566 (理沙)   2019-11-05 12:42:00
一般沒那麼單純 是因為或多或少都有疏失ㄅ
作者: AppleMan (蘋果仁)   2019-11-05 12:44:00
通常要看交通事故鑑定這葛事實認定層次的問題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9-11-05 12:44:00
實務上要真正的0肇責很難
作者: SunSky0126 (昊SunSky)   2019-11-05 12:46:00
大概只有那種完美停在停車格裡,結果有人開車撞下去時沒事
作者: AppleMan (蘋果仁)   2019-11-05 12:49:00
也不能這摸說 通常新聞都寫得扼要 有時候跟事實甚至不一樣
作者: Risha5566 (理沙)   2019-11-05 12:50:00
如果停車格位置不好 就可以國賠ㄌ~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9-11-05 12:50:00
就算初判表顯示0肇責也不能代表真正0肇責
作者: Noemi1106 (超級喜歡)   2019-11-05 13:06:00
沒完美停在停車格被撞 我朋友賠了近500k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9-11-05 13:06:00
我家人有遇過0肇責的事故,是對方開車開到一半睡著逆向
作者: Noemi1106 (超級喜歡)   2019-11-05 13:07:00
而且現在交通事故的新聞還會帶風向= =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9-11-05 13:07:00
撞過來,然後我家人看到就減速停路邊給他撞
作者: SunSky0126 (昊SunSky)   2019-11-05 13:09:00
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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