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可以在區公所繳稅嗎?

作者: nohot (100夢想成真^^組團Happy)   2014-05-18 03:48:22
大家安安
請教
1.因為我要附上扶養的精神疾病醫生證明文件
所以好像銀行不能繳稅?還是我理解有誤?
那請問區公所可以繳納稅款嗎?
2.戶籍地在中和 可永和區公所離我比較近
可以永和公所繳錢嗎?
3.假設 若我姊夫他以女婿身分 已經申報扶養我母親
而我也申報扶養我母親
請問那是誰會被踢除補稅?
國稅局是以申報次序先後 還是以彼此關係遠近來踢除補稅?
感恩 大家安安^^
作者: llh117 (蓮心)   2014-05-18 07:23:00
區公所不收稅款,銀行繳稅,證明文件寄去國稅局補件.
作者: conk (conk)   2014-05-18 08:18:00
http://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44W20自行製稅單,去超商或銀行機構繳,但你必須影本貼紙本申報書
作者: cdfreen (我愛你 520)   2014-05-18 11:25:00
第3題只有國稅局的審查人員知道答案,你們兩個都有可能被剔除後要求補稅,最好是在申報前協議好,免得連補帶罰
作者: feonsy (幸福的風)   2014-05-20 20:26:00
回覆3..認列在誰那邊是電腦選的…如果被對方認走了…另一方就是補繳稅款而已,不會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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