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去年10月開始工作
原本自己算三個月的薪水+年終+獎金
還在扣繳的範圍內就想說還不用報
結果今天聽同事講說現在不會寄扣繳憑單了
這才想到去年1~8月期間還在念研究所
有助教&計畫的薪資但沒收到扣繳憑單不太確定1~8月的收入有多少
爬文看到說要查所得可用自然人憑證(還沒辦= =)或是去國稅局問
想請教:
1.超過報稅期間,假設我明天申請完自然人憑證還能查到去年所得嗎?
2.若是去國稅局查,除了身分證件還須要帶什麼?
3.若最後查完我的所得是需要繳稅的,就只能去國稅局報&後續罰錢的事嗎?
感謝回答m(_ _)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