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出租給公司行號扣繳稅額問題

作者: chou700422 (樂樂慈)   2015-09-30 03:51:38
※ 引述《xu06j03m6 (一個人的煙火)》之銘言:
: 家父在去年九月出租房屋給承租人
: 租金43000,租約有公證
: 承租人今年二月在此租屋地址上設立公司
: 最近承租人打電話跟我們說需要扣繳12%的稅金希望我們承擔
<===以上的13%需確認是10%的租賃扣繳稅+2%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 家父因為只有此筆租金所得收入與要扶養家母
: 算一下應該是可退稅的就答應了他,
: 目前遇到問題是
: 1、家父希望由自己繳納這筆金額(約5160元),
: 所以這是自行網路填寫繳費單?
: 是在稅務局選擇[各類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
: 這個做填寫嗎?再印出去便利商店繳納
: 有試填了一下,
: 裡面的扣繳義務人是該填寫家父還是對方負責人(承租人)?
<==寫負責人
: 還有扣繳率是要填10%或是要填寫12%(含補充保費)?
<==寫10% 補充保費有二代健保專區
: 2、或是請承租人直接自行繳費,
: 租金申報時再請他們填寫43000+12%的稅額,
: 這樣會對他們有損失嗎?
<==不會有損失,建議由他們製單然後整年度由他們彙總申報,你們再根據扣繳憑單完成
申報即可
: 他們的支出會增加嗎?
: 家父也不希望對方吃虧
: 另外因為對方二月就申請公司但並沒報稅,
: 若自行幫他繳納怕有滯納金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這個請他去問他公司的會計師,會計師曉得應該如何處理
: 3、去年綜所稅家父也沒申報,
: 現在申報來的及嗎?
<==若去年有退稅仍舊可以申報,但只限於可以用標準扣除額,不能用列舉扣除。
: 文長有點複雜,
: 希望有版友能幫我解答,感謝。
作者: chou700422 (樂樂慈)   2015-09-30 03:52:00
手機排板是10%各類所得+2%二代健保費才對喔!
作者: papta (odain)   2015-09-30 13:17:00
講的很正確
作者: xu06j03m6 (一個人的煙火)   2015-10-01 09:53:00
感謝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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