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對稅務了解的前輩們
之前在建設公司底下的代銷處做代銷
我是領底薪,有成交還會有額外獎金
但是沒成交,剛領薪水發現被扣了
營業稅5%,執行業務所得10%
整整15%...會計那邊講一堆我聽不懂的東西
意思說建設公司委託代銷賣房,所以有營業稅(不過為啥扣我?)
執行業務所得:說這樣報如果賺100萬,只會認列80萬,對我們比較好?
所以想請問一下,這樣合理嗎?
我該怎麼做才能要回來?或著該怎麼去檢舉?
雖然我才做不到一個月,但是公司制度爛到炸
連勞健保都沒有(最後有被扣個二代健保就是)
麻煩各位指教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