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網站提供的資料,夫妻申報所得稅一共有五種申報方式
( http://0rz.tw/krkh6 )
小弟看了半天裡頭有些算式不是很清楚為何要這樣算
會有這方面的疑問是因為六、七月開始就進入除權息旺季了
今年領到的股利在明年要報稅
我跟太太都有一些股票,想請問版上的前輩我們的這些股票該放在誰名下去除息比較划算
(現在距離六月還有三個月的時間,還來得及去辦贈與把股票過戶到對方名下替明年節稅)
以下是我跟太太今年所得 (當然是根據過去經驗去推估今年的所得)
夫:薪資所得年收入150萬 (含獎金)
妻:薪資所得年收入 65萬 (含獎金)
夫妻共同持有的股票預計今年除息一共可以領到現金約28萬元
(可領養兩人:夫的父親以及妻的父親)
請問28萬股利這部分應該要給妻領比較划算還是其實誰領最後的結果都一樣 !?
謝謝 (願意以500p報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