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前陣子於某大電信公司網路申辦門號及手機,由於訊號太差,於收到商品後7日內已辦理
退貨,由於當時沒收到發票,所以也沒有將發票退回這問題。
約莫一個禮拜後,忽然收到該電信公司寄來的發票影本。
(當時還想奇怪!都辦退貨了,商品也早收走了,寄這發票影作什麼)
再過約2個禮拜,覺得奇怪怎麼沒收到退款,致電詢問才告知我沒寄回發票跟簽折讓單,
所以退貨停擺。我回應沒收到發票過,對方卻回應在幾天前寄出的,可能郵差寄丟了,
要我簽[折讓單+本人發票遺失切結書]。
這事讓我非常生氣
1.沒主動告知缺件,而擺明放著爛,遲遲不退款,全推給消費者態度惡劣
(而導致缺件,是他們流程瑕疵,都辦退貨3個禮拜了還寄發票來,或自己弄丟)
2.退貨申請後第3個禮拜去電詢問,才告知因為沒有發票,但本人完全沒收到發票過!!
還告知是幾天前寄出!逼簽折讓單+本人發票遺失切結才可退費。
(完全不合理,都申請退貨第3個禮拜了,沒理由還這時間點寄發票過來!懷疑是公司
自己內部遺失發票或便宜行事,將責任轉嫁給消費者)
我知道今天我簽折讓單+本人發票遺失切結就結束了,但是如果我堅持不簽呢!!?
畢竟責任不在我,本來就沒收到發票,主要是他們放著爛讓我覺得還要幫他們擦屁股
就因為他們簡單幾句話,把發票遺失的責任跟退貨延宕的責任全推到消費者身上!
想問是否一樣可退,差在營業稅他們自己承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