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最近有一間自用住宅租出去了(房屋貸款尚未繳清)
對方有開公司,想以公司名義承租,但沒有要登記
1.請問他們可以抵扣的稅額一樣有每年12萬的上限嗎(租金每月2萬5)
因為朋友查個人名義承租的話抵扣上限是12萬,不知公司名義是否也適用
2.朋友會增加的支出除了以下二項
(1) 年租金收入 * 57% * 扣繳稅率
(2) 不能再拿房屋貸款列舉扣除
3. 另外這三項是不確定的
(1) 土地稅及房屋稅增加?
(2) 房客說公司不會登記在這,是否就沒有二代健保跟營業稅產生?
(3) 未來該房屋想出售的話是否會有增值稅?
因為朋友想說看看是否可和房客討論如何對雙方最有利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