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ye92 (shyen)》之銘言:
: 各位好,已經爬過文了但有幾點不明,希望有經驗的外國人/台灣人可以幫個忙。萬分感
: 謝。
: 背景說明:
: 工作契約153天/故居留不滿183天
: 目前尚不確定會不會在台灣找到下一份正職(找到的話一定超過183天)
: 薪資約:36k
: 1. 所得稅部分:
: -目前已經被公司直接扣18%
: A.如果是合約結束就離開台灣(沒有新工作),我需要做什麼動作嗎?證明我有被扣稅沒
: 有逃稅之類的?
沒有,18%已完稅了,公司在你離境前要去國稅局申報完
: B.如果在目前公司還在發薪階段,
: 找到下一份工作>成功申請工作許可>成功把單次停留簽證換成居留證(超過183天),那
: 麼
: B.1 公司依然必需扣18%嗎?(也就是前183天的薪資都扣18%?)
要證明你居留滿183天,改用居住者標準可免被扣
: B.2 因為今年超過183天了,所以前幾個月被拿的18%中的12%是要等到明年5月才能退稅?
5月報稅才知道是補稅還是繳稅,要視你的計算級距稅率
: B.3 是居住者的情況,公司還是會直接從薪水扣6%?還是不會扣需要自己每月/年五月去
: 繳?
居住者是5%,非居住者6%跟18%,公司發薪時已經先代扣
: (假若公司都扣繳了要申報的所得稅額,我本人還需要去做什麼嗎?還是應該公司要負責
: 處理外國人的稅務?)
: 還是B.3 這題不同公司不同做法?
非居住者外國人不用
: 2. 離職儲金部分:
: 我也被公司扣了6%的離職儲金,台灣朋友說這是一般台灣人退休金的概念?(我也不太懂
: )但他說離職的時候可以領回12%?有其他外國朋友有這方面的經驗分享嗎?
6%退休金是公司本來就要出的,你為什麼被扣了?
: 感謝各路高人閱讀至此(一鞠躬)
: 小妹我是社會新鮮人不懂這些問題,
: 請各位前輩賜教。
: (因為公司太大,負責的人事部門在很遠的另外一棟,打電話給他們感覺不太想回答我,
: 問同事他們不知道外國人的問題,所以才來板上問問各位)
: 真的很謝謝各位的無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