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zes (你是我一生追隨的背影)
2017-05-13 00:42:39因為自然人過期,這次用健保卡+mac報稅
這也是我第一次用列舉扣除額,但有幾個問題我覺得很怪
1. 去年我媽也是給我報撫養,她的健保費是掛在其他家人身上,我登入系統時
看不到她的健保費資訊
2. 我的非健保保費也沒有自動被帶入系統
3. 我手動輸入我父母兩人的健保費,但是最後申報完後系統沒有叫我要附他們的健保
費證明
4. 系統要我附的證明只有我跟我父母三人的保費證明,但我問了我的保險專員,他跟
我說其實不用附證明,直接填24000就好。他有國稅局的客戶也跟他說沒關係。
有人因為沒附保費證明被要求補稅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