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保單贈與問題

作者: bubby (流浪太平洋)   2017-12-29 18:43:03
目前有分我是被保險人的年金險,保單價值約3XX萬,要保人我媽想將要保人改為我本人,
以後才沒有遺產稅的問題。但是超過每年220萬的贈與稅額。以節稅角度來看,僅想到兩種
方式
1.先貸款150萬出來,保單價值220萬以下,就沒贈與稅問題,但貸款利息6.5,很高。
2.要保人直接更改,拼國稅局查不到
諮詢板上達人,哪個方案較優,或是有其他更適合的方法。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7-12-30 15:19:00
我覺得你可以問國稅局,用附有負擔的贈與方式看可不可以。(當然了,保險公司也要同意。)要保人更名,還有保單貸款的債務人變更成你。寫公文去問看看,然後上來回覆。PS:這個方式在11月、12月時處理就好了,1月時你媽再把保單貸款的錢贈與給你,你再去還。贈與免稅額的計算是以曆年制,例如:今年12月31日與明年1月1日贈與,各有220萬的贈與稅免稅額。但今年你應該是來不及處理了。 文中第2種方法是非法逃稅,將來會有處罰的。到時候被多罰個幾倍稅金,不如誠實申報納稅。
作者: Jeffery71 (南風)   2017-12-31 12:14:00
1.可以 2.不可能查不到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7-12-31 14:55:00
第二種方法,搞不好保險公司會直接通報國稅局。
作者: bubby (流浪太平洋)   2016-01-03 23:51:00
後來決定走合法節稅,12月底保單質借後更名,新年還款,利用兩年的免稅贈與來處理,相對以日計息的費用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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