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鄰損報稅問題

作者: maggin (要多做好事回饋社會阿~~)   2018-01-09 21:04:56
※ 引述《isayhi (等到咖啡)》之銘言:
: 有關建設公司興建大樓施工不慎損害鄰人住處,經協商後建商所給付的賠償金或補償費,
: 為受償人的其他所得,應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另檢附房屋修繕費用支出憑證等證明文件
: ,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為費用減除。
: 因故未能提出相關費用憑證供核時,如能檢具建商或其他相關單位或人員(如建築師或土木
: 技師公會等)出具的房屋損害事實報告或和解書(須註明受損害情形、工地位置及受損房屋
: 坐落)等文件,證明受損房屋確實坐落工地鄰近,且建商摯發的扣免憑單亦已註明為損害賠
: 償者,亦可據以核認、該筆賠償金或補償金為經建商合理估算的房屋損害修繕費用。
我遇到的是樓上漏水造成裝潢毀損房客退租
可是我提供法院調解筆錄跟廠商扣繳憑單
國稅局不採納
還是要全額繳稅
作者: adey40 (風海)   2018-01-09 21:39:00
有打複查嗎?還是直接摸摸鼻子認了?
作者: maggin (要多做好事回饋社會阿~~)   2018-01-09 22:42:00
要打複查,但是之前就跟承辦人提過引述最後一行的規定了他說一定要建築師公會的損害證明跟裝潢收據可是我是我爸幫忙裝潢怎可能有收據,而且我當時在坐月子冷氣.燈具發票我父親忘了留,我還檢附了裝潢照片,也不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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