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營業稅復議成功!這回換綜所稅

作者: ahdan (慾望城市)   2018-01-11 23:48:42
想請教大家
105年小弟創業設立商號
有申請免用統一發票
因為核定營業稅額的金額
跟國稅局溝通了許久
覺得核定金額不合理,加上新創商號根本處於虧錢狀態,沒有獲利,覺得不需要繳納營所稅
最終換來免繳營業稅
因為核定稅額爭取到每月8萬以下
所以免課徵,但詳細金額因為未再寄繳稅單來,所以不知道詳細金額
所以106年申報綜所稅時
當然就沒有申報此筆資料(虧損無獲利)
萬能的國稅局於前幾日寄來補稅單
加計105年商號的"收入"後要我補繳稅款
請問大家
1.國稅局是否依照當初的核定營業稅金額來計算我的收入呢?
2.商號營業狀況明明就是虧損,要如何舉證核定稅額跟實際營業狀況不符合呢?
3.沒有此筆收入的情況下,如何跟國稅局溝通呢?(可以拿每月營業報表證明嗎?)
謝謝大家
作者: asdfghjklasd (好累的大一生活)   2018-01-13 02:45:00
為什麼不想開發票,我自己開的公司,就算一個月沒開發票出去,我也是申請成公司,照樣可以開發票也找會計師事務所做帳,成本花一花比你在那自己搞國稅局好太多了吧..而且你問之前可以 google 一下..你年終也得用每月核定金額的6%(純益率)*12個月併入申報個人所得
作者: yelloweret (yellower)   2018-01-13 09:13:00
營業虧損不代表銷售額為0
作者: aguey (aguey)   2018-01-13 10:03:00
攏哩A共誒有作帳?有憑證?有金流可循?
作者: snowxmas (思念無用)   2018-01-15 07:42:00
有點奇怪 就你陳述看來 我會覺得應繳營業稅 免繳綜所稅因為原則是有銷售行為就要課營業稅 有“所得“才課綜所但你是相反
作者: oopp1999 (oopp1999)   2018-01-16 10:05:00
看起來應該是營業額不到八萬=>免營業稅核定所得列入第一類所得課稅,原po認為沒賺錢,所以不應該放入第一類所得課綜合所得稅
作者: asdfghjklasd (好累的大一生活)   2018-01-16 16:40:00
不知道去請一個會計師,不知道是什麼理由?都你在說的,沒賺錢商號可以收起來,何必在那來來去去的4559 4/14 ahdan5632 2 6/14 ahdan真的是好棒棒
作者: wsyfish (開CRV2帶MoMo到處去玩)   2018-01-16 22:43:00
何時免用統一發票是「權利」了?只是服務區很忙沒時間跟營業人在那邊耗罷了而且啥時候領用發票要跑國稅局了?
作者: ciza (執行力才是主道)   2018-01-19 14:20:00
現在不都網路申報,不用跑國稅局要爭取先看看你是不是能百分百提出完整進銷項憑證,如提不出國稅局就會以同業利潤標準去核你的營利所得額,至於費用類我想光薪資應該就提不出,負責人不能報薪資,有員工的話那有報薪資?沒報國稅局一定不認該費用。費用類提不出想跟國稅局爭虧損很難收入-成本=毛利 這部分你應該是正,要虧損是扣除你費用後才虧損,你只要有辦法舉證你的費用證明且國稅局會接受才有機會爭到虧損
作者: awcintwew (Piyew)   2018-01-25 20:56:00
在這部分所提到的收入,並不是您認為的所有營收減成本後的金額,在會計裡面,收入就是你銷貨或是提供勞務後,所收取的營收而國稅局ㄐㄔ的地方,就如同前面的ciza 所說的,如果無法提示完整的帳冊,且憑據完備的話,他們踢除這部分的成本與相關費用的可能性是很高的...
作者: ciza (執行力才是主道)   2018-01-26 12:52:00
核定稅額就看你能提供多少能扣抵的進項發票囉,收據不算。
作者: highkuso (小阿姨)   2018-01-26 21:20:00
所得稅法第71條及第14條搭配服用https://i.imgur.com/yfQe8sX.jpghttps://i.imgur.com/sllIX5H.jpg
作者: ahdan (慾望城市)   2018-01-30 00:24:00
再次強調:納稅是義務,節稅是權利,在附上完整的營業報表後,國稅局回覆我們針對核定稅額金額不合理的異議,重新查定的金額整整比之前少了10倍,如果我們自己不爭取,雖然不用繳納營業稅,但明明就還沒賺到錢,卻還是要繳納"有收入"的綜所稅,實在很不甘願,所以和自行創業的老闆們分享,如果你有跟我們一樣的情況,可以選擇乖乖繳納綜所稅(依照國稅局核定金額計算),或是積極跟國稅局溝通,提出完整的資料,證明自己不是不繳稅,而是沒賺到錢,還要繳稅實在不合理,相信應該也能得到滿意的回覆才對,謝謝大家
作者: elk (kkkkk)   2018-03-21 23:13:00
該繳的要繳,不繳的應該要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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