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第一次夫妻合併申報,有些問題想請教一下各位版友 謝謝
收入情況
夫: 年收入約45萬,攤販業,無加入勞保 (所以帳面上無暴露薪資)
妻: 年收入約70萬,建設公司
皆無扶養,無小孩
想請問的問題
1. 依照今年的情況(夫妻合併申報81.6萬內),是否不用繳稅?
2. 承1 如果成立,意思是否就是朋友家庭只要妻子的年綜合所得不超過合併申報免稅額
就都可以免稅呢?
(夫妻只要一方無帳面所得,另一方就可以完全使用對方的免稅額?)
3. 丈夫似乎因為替人做保,有欠銀行錢,擔心是否合併申報後是否會影響到老婆
(好像就是怕合併申報後銀行會找老婆強制執行還錢,但又規定一定要合併申報)
以上的問題,麻煩一下版友了,謝謝大家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