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小弟有詢過關於 房屋評定現值的問題
岳父5年前繼承1/4的房屋
遺產總額清單 當時房屋核定價格是727,500
去年將1/4 的持分賣給弟弟
岳父說代書也沒給他任何資料
只跟他說用遺產稅免稅證明書這張去報稅
我真的一頭霧水,因為岳父給我報撫養
所以這筆收入不知道如何處理
我想的做法是
1、查去年的 核定價格/4 報財產交易所得
或是直接用 727,500/4 去報財產交易所得
2、岳父拿80萬便宜賣給弟弟,我去查二等親內買賣交易視同贈與
這樣80萬還在免稅額度裡,是否表示可以不用報?
3、岳父跑去問國稅局,因為我不在場,岳父說持有2年以上
所以是用實拿的80萬 減去 56萬(去年課稅現值),所得24萬去報
這樣是要怎麼報啊?完全霧煞煞
我自己打電話去國稅局,1個叫我去查去年的 核定價格
岳父去問的又是這樣,快暈倒了,有沒有人可以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