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稅務朋友說,最近房地產很熱門,自住或是投資的案件都不少,每天重購退稅的案件也
很多,尤其是南台灣,因為聽說台積電要來一堆人搶著買房準備出租,現在房地合一稅2.
0對於短期交易的稅很重,但對於舊制來說賣屋最重的稅大概就是土地增值稅了。
我好奇的是,這筆土增稅如果是買大賣小的人就能享有重購退稅的問題。
以前曾經聽過一些不肖投資客雖然出租但跟房客說好沒報稅,若出售後再買一間,結果僅
簽一張設籍未租賃申明書就好了,而且真的領到退稅,但這樣會不會太容易就被呼攏過去
(不知真假)?難道稅務人員不用跟房客確認,只認書面資料合格就放行嗎?
畢竟土增稅一退就是很大筆的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