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月前都在外商台灣分公司工作,2021/5/1轉調到美國母公司
以前台灣分公司有給美國母公司的RSU
2021/12實現的RSU發現被預扣了401FED...近30%的稅
想請教,之前台灣納稅身分時取得的RSU
是因為vesting時有美國納稅身分才要繳稅?(確定2020以前vesting的都沒扣稅)
如果是因為有美國納稅身分要繳稅
那想再補問一點,2021/2有賣了同樣一批RSU股票,同年度,但在我取得美國納稅身分前
要報資本利得嗎??
以上,如果能告知法條來源就太感謝了~
PS.先來請教無所不知的鄉民,以免我的破英文和券商/會計師詢問時雞同鴨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