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產創投抵 四支出須專案認定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22-12-26 10:13:41
產創投抵 四支出須專案認定
2022-12-26 01:50 經濟日報/ 記者 翁至威/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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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創新條例》是企業的「減稅好朋友」。報系資料照
《產業創新條例》是企業的「減稅好朋友」,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公司若想適用產創
條例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除了要向經濟部申請認定及審核外,有特定四項支出,還要
進一步經過「專案認定」,否則將會被調整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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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規定,這四項支出包含:第
一,專為研發所購買或使用的專用技術,當年度的攤折或支付費用;第二,專為用於研發
而購買的專業性或特殊性資料庫、軟體或系統費用。
第三,委託國外大專校院或研究機構研究,或聘請國外大專校院專任教師或研究機構研究
人員費用;第四,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與國內外公司、大專校院或研究機構共同研究發展
所為支出。
北區國稅局舉例,轄內甲公司辦理2020年營所稅結算申報,依產創條例規定,列報研發支
出適用投資抵減,已依規定向經濟部工業局提出研發活動認定申請,並經審核符合「高度
創新」。
然而其中有一部分支出,是專為研發購買或使用的專用技術共1,900萬元,由於未向工業
局提出專案認定申請,不符規定,導致被國稅局不准這項專用技術1,900萬元適用投資抵
減優惠。
國稅局表示,產創條例第10條規定,近三年內未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
法律且情節重大情事的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從事研發支出申請適用投資抵減,應在辦理
當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開始前三個月起,至申報期間截止日內,向經濟部提出研發活動及
專案認定申請。
公司在經過經濟部認定、審核後,則須在辦理當年度結算申報時,依規定格式填報及檢附
證明文件,送所在地國稅局核定投資抵減稅額。
國稅局提醒,公司申請適用研發支出投資抵減時,如有應專案認定的申請項目,應留意申
請程序及條件,以免因不符稅法規定而遭調整補稅。
產創條例除提供研發支出投抵外,也提供智慧機械及5G投抵等租稅優惠,符合條件的營利
事業可多加運用,並留意適用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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