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建商轟囤房稅是懲罰稅「繳稅16年等於財產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23-09-26 10:42:22
建商轟囤房稅是懲罰稅「繳稅16年等於財產沒收」
2023-09-25 13:18 經濟日報/ 記者游智文 /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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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示意圖。記者游智文/攝影
立法院日前開議,囤房稅修法即將討論。台北巿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陳勝宏認為,建商
待售餘屋是存貨不是囤貨 ,行政院草案卻對剛拿到使用執照的新屋就開始課徵囤房稅,
讓建築業覺得非常不合理。
他說,建商房子賣不出去已很可憐了,現在還要課囤房稅,實在不公平。
陳勝宏表示,建築業面臨缺工缺料未見舒緩、實施房地合一税2.0、土融要求18個月內ㄧ
定要動工、央行兩年多來連續祭出五波信用管制等重拳,已讓建築業經營環境艱辛。
今年7月1日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上路,又進一步限制私法人購屋、對預售案嚴管,更是雪上
加霜。平均地權條例是要引導建商朝向先建後售,但先建後售必遭囤房稅重稅打壓 ,多
方夾殺之下,建築業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做。
陳勝宏表示,以台北市為例,112年7月1日後的房屋構造單價雖然是實際造價四成,但乘
上路段率後就可能超過實際造價,以草案4.8%最高稅率核課房屋稅來算,等於繳房屋稅約
16年,「財產」已形同沒收 【100÷(100*40%*320%*4.8) =16.28年】這時都尚未到達更
新重建年期。
不動產公會表示,曾邀請相關財稅、法律、地政專家舉行兩次座談會,對於囤房稅,公會
認為稅基、稅率雙漲,將產生刨根效果;草案雖給予兩年銷售期,但是領得使用執照即已
開始課徵囤房稅,銷售期缺乏實益。
另外,起造人新建之商工用途房屋同屬存貨性質商品,倘逕課囤房重稅率,缺乏合理性。
公會表示,囤房稅是懲罰稅,懲罰土地利用、人民財產、先建後售以及景氣不佳。陳勝宏
建議起造人待售期2年內課徵1.5%稅率;待售期在兩年至五年課徵2%稅率 ;五年以上就一
般稅率課徵,以減少對建築業衝擊,也避免轉嫁。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46348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作者: cloudlight (雲淡)   2023-09-26 19:53:00
你們建商這幾年賺了多少黑心錢房價這麼高你們有苦民所苦嗎最好課稅課到你們倒光光
作者: ting701 (耀你館)   2023-09-28 08:00:00
是嗎?這樣誰提供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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