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外企退稅請求權 期限拉長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23-10-17 11:26:42
外企退稅請求權 期限拉長
2023-10-17 00:17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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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財政部近日修正相關規定,將外國營利事業溢繳扣繳稅款的退稅請求權從現行五年拉長至
十年,在今年10月13日新規生效前,請求權尚未逾期者可適用新規,跨境電商等外國營利
事業或是實質負擔扣繳的我國境內企業可望受惠。
財政部近日修正跨境電商課徵所得稅作業要點、相關解釋令、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認定原則
等相關規定,並自10月13日上路。
財政部官員指出,《稅捐稽徵法》在2021年底大幅修正,其中針對納稅人因適用法令、計
算等錯誤,導致溢繳稅款時,退稅請求權已自原本的五年拉長到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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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營利事業退稅申請修正重點
財政部近期修正外國營利事業扣繳稅款相關規定,也將退稅請求權拉長到十年。
例如,以跨境電商而言,若按照國稅局核定的實際所得額或淨利率、境內利潤貢獻程度等
計算出來的稅額,比原本扣繳稅額還要低,依規定可向國稅局申請退稅,過去是在取得收
入起算五年內必須提出申請,修法後則是十年內皆可申請。
由於新規是在今年10月13日上路,財政部也訂定過渡條款,若在今年10月13日前,尚未超
過五年退稅請求權期間的案件,將可適用新規定,請求權延長至十年,但若已逾期,就無
法適用新規,仍維持五年。
資誠稅務法務服務會計師林巨峯表示,換句話說,在2018年10月13日後外國營利事業取得
的收入,退稅期限可延長為十年;2018年10月12日前收入,仍應適用五年。
林巨峯表示,雖財政部修正相關規定,但目前「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申請退還溢繳
稅款案件,例如營業利潤、股利、利息、權利金及技術服務費適用免稅或上限稅率等,申
請退稅期限仍是五年,而依行政程序法及稅捐稽徵法等,人民公法上請求權時效為十年,
這部分尚待財政部修訂。
KPMG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黃彥賓表示,實務上外國營利事業扣繳稅款會以合約轉嫁給台
灣企業負擔,此次修正實質上也是嘉惠我國營利事業,若有溢扣繳稅款的境內外營利事業
,可善加利用新頒函令進行退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50925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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