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著精品包出國旅行 必備這張證明回國免麻煩
2023-10-20 10:28 聯合報/ 記者陳儷方 /台北即時報導
https://reurl.cc/4WNYmL
攜帶價值超過2萬元精品包入境要主動申報。記者周湘芸/攝影
出國旅遊,不少人還沒踏出國門,就在機場免稅商店買起來,回國才提貨,以為在免稅商
店購物就享有免稅優惠,其實不然。財政部關務署表示,旅客出境時在免稅商店買東西總
價值超過2萬元,如果最終是帶回國內使用,還是得在入境時申報,繳交營業稅及關稅後
,才能安心帶回家。
根據規定,從國外買回來的行李物品,總價值超過新台幣2萬元就必須主動申報繳稅,若
未申報遭海關查獲,物品就會被沒入,關務署表示,比較常見價值超過2萬元的自用家用
行李物品,像是精品包包等。
舉例來說,旅客出境前在國內的國際機場免稅店購買價值5萬元的筆電一台,約定回國才
領貨,旅客回國後領取價值5萬元的筆電,入境時就得主動申報繳稅。
關務署發布解釋令,入境旅客在國內購買、取得,或自國外購買取得,並已完稅輸入的自
用家用行李物品,因出國帶出境使用,回國時再攜帶入境,只要能提供國內購買證明,例
如統一發票,或其他相當事證足以證明已完稅者,依關稅法可免徵關稅。
關務署解釋,如果旅客攜帶在國內購買,且價值超過2萬元的精品包出國旅遊,回國時被
海關發現精品包價值超過2萬元,應該申報繳稅時,旅客只要能出具在國內購買的統一發
票或其他足以證明該商品已經完稅的文件,就可免徵關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517953?from=udn-catelistnews_ch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