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讀到吳明益的小說《天橋上的魔術師》裡頭的一句話,感觸極深:「……那時候我
以為自己已經懂了魔術的奧秘,就好像十一歲暗戀同班同學的時候我誤以為自己已經懂得
愛情。」我忘記確切自以為懂得愛情的時候,是什麼時候了,但我想就是第一次有一種「
我想要跟這個人當不是普通朋友的朋友」的時候吧?
我記得初戀的男生是一個開開朗朗又帶點白癡的男生,到現在不知怎麼地,我還是清楚地
記得他的座位號碼是14號,然後是個獅子座男孩。也許是因為那個時候在課桌椅上啊、課
本上啊、考卷上啊,那些可以圈寫書畫的空白處畫了太多的愛的小雨傘(八年級生很喜歡
畫一種小雨傘,一個三角形中間在一豎的那種簡易小傘,在那一豎所分隔的兩側,分別寫
上自己跟對方的名字,也寫上座號——14跟22),以至於到現在都還沒忘記。
我還記得那是大概國小五年級。
他的英文很爛,但我的英文很好,剛好我們坐在一起,所以老師要我協助他訂正考卷。小
時候男女生總互看不順眼,明明位子安排在一起卻硬要把桌椅中間留一條楚河漢界,一開
始的我們好像也沒什麼話好講,但是可能訂正英文考卷的關係,所以我們慢慢熟了起來。
「欸!這題是什麼意思啊?」、「妳幫我檢查這個一下」,他開始什麼疑難雜症都來找我
(我在班上功課不錯),也許是喜歡被依賴的感覺、喜歡被依靠的感覺,所以開啟了我們
之間更頻繁的互動。
「日久生情?」小時候對這個詞矇矇懂懂,當第一次聽到從我的好朋友口中說出這個字的
時候。這個詞大概只會在一些很害羞的課外讀物中(其實就是言情小說,那個時候很流行
商周的小說),紙上談兵的我們,根本不知道什麼是愛情,只是差不多地差不多地,去描
繪去揣測那樣的感覺,然後經歷過了我們才實際懂了什麼叫做日久生情。
忘記是怎麼開始的,開始這段初戀的,我們開始互稱為男女朋友,上課偷偷互相傳紙條,
下課回家聊即時通;我們會一起玩彈水阿給,我喜歡玩村十他喜歡玩海十四;我也喜歡吃
他們家小攤販的炸薯條,其實它並不怎麼好吃,軟爛軟爛的,但可能那個時候我自以為吃
的不是薯條而是愛。我還記得我一個跟他住同一個社區的好朋友,某天下課拉著我跟我說
:「欸!妳知道他爸爸知道你們在一起嗎?昨天我回家他爸爸還說什麼時候要給他看一下
媳婦。」我一方面嚷嚷著白癡哦,一方面害羞地笑得樂歪了,那個時候真的自以為懂得愛
情,可能小說或是電視看得太多,還以為自己快嫁進門了。
「這個磁鐵給妳,」他從書包裡面掏出一大堆hello kitty磁鐵(某一時期7-11很夯的贈
品),「我爸說這是要給妳的。」那個時候真以為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了,有一個男
朋友,有愛情,還有喜歡我的他的家人,他家人還給我我最想得到的東西,現在想想真的
很花癡。
還是自以為懂得什麼叫做愛情。
畢業那天我哭得唏哩嘩啦,因為我爸說要把我送到臺北唸書,所以我不能跟我的好朋友們
,還有男友,一起讀在家裡附近的國中了。我還記得在畢業典禮的尾聲,他家人出現在教
室,把一隻金沙熊塞到他手裡要他拿給我,全班都像瘋了一樣躁動鼓吹,好似是一場世紀
大求婚;臉紅心跳的我捂著臉坐在教室內的小和室,被同學拖出來半推半就收下了那隻金
沙熊,搞得好像收下什麼定情禮物。後來兩個月的暑假,我都在跟我爸哭求我不想離開我
的朋友們到一個不熟悉的環境,最後因為那間臺北的貴族學校額滿了不收,所以我「如願
」回到家裡附近的國中就讀。
我跟他呢,不知道為什麼,在那兩個月慢慢地我們沒有常聯絡了,後來才知道原來我在兩
邊學校掙扎的時候,那間國中已經開始暑期輔導了,而他也認識了另外一個女生,而到了
開學的時候才發現他們已經在一起了。
那是我第一次失戀。
那時候我最常聽的是王心凌的歌,像是〈明天見〉或是〈當你〉這種悲傷的情歌,那時候
小小的我還是自以為,我懂得什麼叫做愛情,因為我不僅經歷過相愛、也面對了失戀。
我忘了是什麼時候開始,開始真正懂得什麼是愛情,只記得萌懂無知的那時,情竇初開地
自以為是——敢愛敢恨、敢狂喜敢大哭,我以為這是愛情最美也是最醜的樣子、僅僅極限
只是這樣子,那是因為我還不懂什麼叫做愛情,卻妄自下了定義。
也許沒有人真正懂得什麼叫做愛情吧?每一次的感情經歷都在上修或是下修一個人對於愛
情的定義,而愛這檔事情也不是有公式的,無法套用在每個人身上(當然,這是我長大後
,至少成年後才懂得的道理)。成人後的我,反而很難將愛情下一個註解,更遑論是定義
,因為太複雜太複雜了,隨著時代的變遷、年紀的增長、現實的考量,早已不是「我喜歡
你」就可以一言蔽之的。
單純多不容易,有時候想想,好像那自以為懂得愛情的年紀,才真正懂得享受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