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3 」∠ )_ 創業板的老闆們大家好。借個夯夯的標題一下~
小弟,社會邊緣廢物無生產力消耗糧食浪費空氣肥宅,可以叫我肥宅佬就好~
本肥宅身兼 投資,金主,作業員於一身。
投資=>不超過20萬投資,目前失敗中。
金主=>不超過20萬的金主,目前看不到錢錢中。
作業員=>22K爽領中。
想說趁這個機會浮上來讓大家看看一下。
本人身兼失敗投資人,失敗金主,成功作業員。三頭銜於一身。
@_>@
首先,就是重點:雙方或多方合議後,有無簽定契約?
白紙黑字就是證明。
然後,就有事沒事都上法院就對了。
(對了。簽約時,請找離自己近的法院,比較方便。)
今天客觀一點,版上的大大小小的事一堆,也很多告來騙去的。
但,重點你簽了什麼約,口頭?哪是啥?能吃嗎?
親兄弟都要明算帳,更何況不熟的人?
這種事,就是跑法院就對了。
來這邊是想要讓人公審還是警惕大家又有一樁案例?
如果是案例,那請等到判決下來後,再來跟大家說明警惕一番
要不,又來個各說各話(勿忘督割)就不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