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朋友在公部門工作
主管很機車
她請生理假(生理女)
主管退回假單,理由是請檢附證明
朋友快氣死
(但是他其實是要請假出去玩,然後主管知道這件事www)
但是也有知道有人在公部門工作
已經快要退休還是請生理假
公司也是照准
我覺得單純就是看機關是不是很機車啦
這個案例應該是到單位工作之後才換證吧
所以主管會知道她的原生性別
但是到底哪個單位會為了這種問題發函勞動部
題外話(其實也算是題內..)
以前台大游泳月卡本來是男女同樣價錢
後來女生抗議,因為一個月有幾天不能游泳
所以後來就女生可以買比較低價格的游泳證
後來男生也抗議覺得是性別歧視
因為本來每個人都有可能因為生理因素無法30天都去游泳
為什麼女生的生理因素就可以少算錢
男生就要自付虧損(?)
後來最後台大就出了鵑的卡(gender)
不論性別,覺得自己有需要就可以買
一個月可以游25天(之類的天數)
※ 引述《msjulianacd (Juliana)》之銘言:
: 近日有位於台北市某事業單位的男跨女跨性別者欲向其事業單位申請生理假,事業單位認為有疑慮因而向台北市政府詢問後再轉至勞動部,勞動部近日發布函釋指出,生理假給假係因有生理週期來臨事實,男性經手術且完成性別變更並登記為女性並無子宮,無月經生理日,因此不得請生理假。
: 勞動部表示,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每月可以申請1天生理假一日;而依衛福部函釋曾指出生理日,醫學上之定義為周期性經血來潮,因此給假為因有生理週期來臨事實;經函詢衛生福利部轉台灣婦產科醫學會指出「男性經手術且完成性別變更並登記為女性者,並無子宮,故亦無月經生理日。」綜上,因此該受僱者無得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4 條規定請生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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