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題] 關於國中公民的"姻親"

作者: Howard2 (......)   2021-07-11 06:45:45
最近在研究會考題目 近年出了一個關於姻親定義的題目

查了教科書網站 定義為
因婚姻關係,使配偶雙方與對方家人變成姻親關係。 可分為:「血親的配偶」、
「配偶的血親」、「配偶血親的配偶」
不過翻閱教科書,關於「配偶血親的配偶」,只提及了配偶旁系血親(二等親)的配偶
也就是"連襟","妯娌"
想請問一下,若是配偶超過二等親以上的血親的配偶 (例如配偶的姑丈,表姊夫等)
在民法上的定義還算是姻親嗎
感謝解惑
順道一提,這題的答案是B,所以親家公親家母其實是不算姻親的
作者: xubpcl (搞笑藝人)   2021-07-11 11:44:00
算啊,血親和姻親的界定沒有在考慮親等,應該反過來問你,為什麼超過二親等就不算?你和你的堂兄弟姊妹是四親等,那要不要算血親?
作者: roy0988 (牛奶雪糕)   2021-07-11 15: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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