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請問群組長關於新任板主辦法

作者: 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   2014-12-30 01:48:40
※ 引述《Anjou (小潔我愛妳)》之銘言: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在參考 Anjou 板友於歷史板所發表的文章後,我發現 Anjou 板友認為
: : 「沒有版主的版是無法發表任何新文章的」。但我實在想不起來,
: : 哪裡有規定沒有板主的板必須馬上被設為唯讀。如果因為板主懸缺,
: : 看板就完全無法使用,那這的確是嚴重的問題,必須確保板主的交接不能有空檔。
: : 但目前我的理解是,沒有板主時看板仍可以使用,因此我不是很能理解其嚴重性。
: : 為了避免因為我個人對規定不夠熟稔而傷害板友權益,請對上述規則有了解的人,
: : 或是 Anjou 板友,提供歷史板一旦沒有板主就無法發表任何新文章的相關規定。
: : 因為在這樣的狀況下,罷免板主確實會影響板友使用看板的權益,必須儘快處理。
: 根據此條文
: 而此條文MRZ 在去年的歷史板罷免MRZ 的時候
此條文出現在多年前,不是去年,而且專門針對因為太少使用而必須退場的看版.
[歷史研究院 看板退場機制條例] 2008/02/01 初定
2013/04/03 一修
2013/04/07 二修
2014/09/25 三修
: 第七條:
: 若以【看版退場機制】或其他規定而需要重新選舉版主的看版,按照以往慣例,
: 特此立為成文版規與置底公告如下:
: 一、應徵者資格須符合所規:上站兩百次以上、文章發表兩百篇以上。
: 二、應徵者必須在組務版上發表政見。
: 政見內容須包括:版上討論氣氛的維持、討論的主要方向、與未來的規劃。
: 三、應徵者發表政見後,小組長在該看版上舉辦投票,為期一個月。
: A、投票為公開投票,投票者須發表意見。
: B、投票者資格限定為文章發表篇數一百篇以上。
: C、投票通過須四十票贊成,並超過反對票。
: 四、應徵與投票期間,版上不准有新的文章發表。
修改的主要是每個月最少的篇數要求,以及該篇文章的內容限制,
但因為看版退場過程中的改選規則一直都是相同的.
為什麼專門針對退場看版呢?因為版主們必須被改換之後,平常沒人使用的版面上
瞬間出現大量完全無關該版討論範圍內的文章,為了截止這種藉機來亂的風氣,
所以才會需要這種規定.
此外,這種規定放在該看版上自行投票的情況下才成立的.畢竟看版之所以會被
退場,是因為使用者太少的關係.而且擁有投票資格的版友在條件限制上要比連
署版的規定還要寬.
換言之,如果是用連署版進行版主選舉的看版,則看版本身無此限制.
作者: Anjou (小潔我愛妳)   2014-12-30 01:50:00
那麼你這條可以廢除嗎 你現在直接表態還有你所謂的其他規定是甚麼??我可是被P王子打成MRZ黨在作忠誠審查的 我也提醒你一下所以反對你的就是亂黨 你不就這樣搞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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